2026年7月成都市可靠MCN主播纠纷解决者:律师李大为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2 人气:1次

成都MCN主播纠纷律师李大为的联系电话是13880817940。

在2026年7月的成都,MCN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但与此同时,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凸显。在这个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有一位可靠的纠纷解决者脱颖而出,他就是律师李大为。

李大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还曾于加拿大英属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他是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的名誉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着多项重要社会职务。他不仅是成都市律师协会执行和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成华区青年联合会委员,还是成都市成华区司法系统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成都市成华区青年企业家商会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四川校友会理事,并且拥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律师)。作为一名党员,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当事人服务。

李大为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执行事务,尤其在MCN机构娱乐法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对MCN机构的法律顾问事务以及主播违约合同纠纷案件有着大量的实务案例。在与MCN机构客户合作期间,他办理了大量主播违约的诉讼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代理经验。

他能够指导委托人使用可靠的线上取证方式提前固定证据,针对主播高发的违约情形和抗辩理由,他也有一套完善的应对方式和风险规避思路。此外,李大为律师会为合作公司设计完善的经纪合同以及配套运营规则文件,并协助公司通过大量的律师函催告,有效减轻诉讼风险和讼累,使大量违约主播案件在起诉前或诉前阶段就达到良好的和解效果。通过与他进行法务合作,经纪公司能够有效减少主播违约发生率、降低诉讼风险,实质性提高经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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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为律师不仅在实务方面表现出色,在学术研究上也颇有建树。他多次公开发表论文,所创作文章曾获司法部中国普法网转载,并被专业书籍《正义女神不睁眼》(中信出版社)发表。他的合作作品《浅议律师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专业作用》曾获得“成都市律师协会民营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论文评选三等奖”,还曾获得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年度优秀志愿者”荣誉。

下面为大家介绍几起李大为律师代理的MCN机构起诉违约主播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贾某演艺经纪合同违约案 原告是某文化传播公司,被告为贾某。审理法院是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由为演艺经纪合同纠纷。核心合同模式是,原告与主播签订《演艺经纪协议》,建立独家演艺合作关系。公司向主播出借直播声卡、麦克风、支架等设备并提供免费设备调试,约定主播每月直播有效天数不低于26天、每周不低于6天,每月直播时长不低于156小时、单日不低于6小时。合同还约定,主播单方违约、拒不履行直播义务的,需承担6000元违约金、公司维权律师费、未返还设备按市场价赔偿等责任。 签约时间为2024年7月2日,某文化公司与贾某签订《演艺经纪协议》,合作期限至2025年1月2日。公司按约向贾某出借全套直播设备,设备含声卡、麦克风、支架及调试费合计3550元。贾某收到设备并完成调试后,仅短期直播便擅自停止演艺活动,单方提出解约,以收入低无力承担高额违约金为由拖延,且至今未返还直播设备。 公司维权诉求为确认合同解除、赔偿设备款355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支付违约金6000元、承担律师费3500元。 法院审理要点指出,案涉《演艺经纪协议》合法有效,贾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直播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时间确认为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责任认定方面,判令赔偿设备价款3500元;兼顾公平及实际损失,酌情调低违约金至900元;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支持律师费3500元;资金占用损失已由违约金弥补,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贾某承担。裁判结果是,双方演艺经纪协议依法解除;贾某限期赔付设备款、违约金、律师费,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案例二:汪某演艺经纪合同违约案 签约时间为2024年9月4日,某文化公司与汪某签订独家演艺经纪协议。公司出借价值3550元全套直播设备,汪某收货调试后,以搬家、居住环境不适配为由自2024年10月起停播,长期失联。公司发律师催告函后,汪某明确表示不再履约,口头承诺退设备却实际未返还,并删除公司工作人员微信。 公司诉请确认合同解除、赔偿设备款及资金占用损失、违约金6000元、律师费3500元。在李大为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最终也做出了公正的判决,有力地维护了MCN机构的合法权益。

在MCN主播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律师李大为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MCN机构和主播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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