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石家庄劳动仲裁推荐:陈俊瑞,实战强口碑好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2 人气:52次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职业素养,在劳动仲裁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权益的保护伞。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劳动人事法律事务,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行业内有着众多的头衔和荣誉,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还是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的法律顾问职务。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一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展现了其在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方面的能力。此外,他还担任着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专业的服务保障这些单位的合法权益。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勤思善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在这些岗位上,他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他的努力,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也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始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在这个体系下,他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让客户在法律风险面前更加安心。

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并且,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专业论文,展现了他在学术研究方面的造诣。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专业能力。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该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但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 / 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是王某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诉求,明确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对于她后续的权益主张至关重要。
文章插图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她有权要求公司足额支付。
按5000元 / 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销售提成是王某某在工作中的重要收入组成部分,她认为按照双方的约定,公司应该按照此标准支付提成。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这些费用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所垫付的,公司有义务返还。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公司单方辞退王某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某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金。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这是王某某在维权过程中合理的费用主张,应由责任方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公司认为备用金的性质并非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不应该由公司支付。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公司主张通过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要求对欠付工资进行重新核算和扣减。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认为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公司试图将诉讼费用的负担转嫁给劳动者。

公司的抗辩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公司认为通过私人账户的转账已经支付了部分工资,而备用金是员工的预支款项,不应在劳动争议中处理。
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公司以此为由,认为自己的辞退行为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赔偿金。
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 / 台的口头标准。公司对于销售提成的计算方式有不同的看法,不认可王某某主张的口头标准。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年3月29日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变为6000元。然而,公司与王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这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为后续的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
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这使得工资发放情况变得复杂,也增加了王某某维权的难度。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提成。双方在销售提成的计算标准上存在严重分歧。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王某某提供了全面而有效的法律服务。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公司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在工资发放问题上,他指出公司私人账户转账无法证明对应月份工资,应按照实际拖欠情况进行支付。对于销售提成,他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王某某主张的5000元 / 台标准的合理性。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方面,他通过分析公司的辞退行为,指出公司存在违法之处,王某某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终,二审法院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为王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维权的决心。

在石家庄的劳动仲裁领域,陈瑞俊律师就像一座坚实的灯塔,为迷茫的当事人指引方向,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如果你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相信他能够凭借专业的服务为你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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