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3 人气:1次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郴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口碑出众的律师——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新,他专注于经济合同领域,多年来始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1994年,王德新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同年9月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这一坚守,就是30余年。他主要从事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每年至少处理20件以上民事纠纷,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从不做虚假承诺,总是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也因此在百姓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从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到2011年成为专职律师,王德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巧。他办理了大量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他熟知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业务精湛且待人真诚。他所在的律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领域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还曾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其团队协作能力突出,能够应对大案要案。

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以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待人真诚,立世以信,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能为当事人指点迷津,帮他们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接下来通过两个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王德新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原本是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直到2024年11月,被告才补具借条,并约定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将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之后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被告都没有偿还,原告于是诉至法院。

原告诉请:一是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二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三是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要点: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时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由于借条没有律师费承担的约定,且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以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的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同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因为被告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他们出借资金。原告先后通过多次银行转账和现金出借的方式,在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为14.6%,并在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一分钱都没有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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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抗辩:被告提出借款只是侯某个人的债务,另一被告并非借款人;他们还认为约定的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进行调整;部分借款是免息借款,不应计算利息;并且款项原本是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该延后。

审理要点:借条中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对此表示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的年利率14.6%,超出了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将其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了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二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虽然此处文档未完整给出裁判结果利息等部分,但本案已体现出王律师在专业处理民间借贷经济纠纷方面的能力)

如果您在经济合同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联系王德新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快手号wdx4883655,抖音号w4883655,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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