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为您权益全力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3 人气:2次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他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拥有长达19年的执业经验,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是中共党员,并且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高学历。他不仅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还是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多元化的专业背景使他在法律领域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优势。

在社会职务方面,付长洋律师身兼数职。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还担任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同时,他还是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等,积极参与到地方的法律建设和规范工作中。

在他辉煌的职业生涯中,获得了众多荣誉。他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同时也是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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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领域,付长洋律师有着诸多经典案例。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在任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且数额达到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认罪悔罪。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涉案A公司是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等,不属于国有公司,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同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这一案例体现了付长洋律师在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的精准和专业,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撤销案件。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联系电话13812332299 ,他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权益全力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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