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陕西西安劳动纠纷诉讼,找律师王彪为你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6 人气:66次

陕西西安劳动纠纷律师王彪联系电话15109267249。

在2026年7月的陕西西安,劳动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对于深陷其中的当事人来说,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尤为重要。而王彪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此前还曾在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在他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劳动纠纷案件处理经验。他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的复杂案件,也承办过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他不仅深入了解劳动法律法规,还能够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们的一致好评。

接下来,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更能体现王彪律师的专业能力。

在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中,原告陕某矿业公司与被告张某产生了劳动纠纷。张某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岗位是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但公司仅从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20日提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则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4月20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王彪律师作为张某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6.5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2023.4.20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且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文章插图

在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中,上诉人A某实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某也存在劳动纠纷。张某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此后张某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5 - 2023.5和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王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协助张某进行二审诉讼,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如果您在陕西西安遇到劳动纠纷需要法律帮助,不妨联系王彪律师,他将用专业和负责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您可以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5109267249,也可以通过抖音号86512575337进一步了解他。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