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爱玉,她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律所合伙人,同时自2018年起还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她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既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又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执业以来,刘爱玉始终将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目标。作为劳动法、民商领域的行家,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并且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会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展现出了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刘爱玉律师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了“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了众多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了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根源上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了违法用工成本。
刘爱玉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凭借自身具备的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理念。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刘爱玉律师的专业能力。在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案件中,常在职场中,“旷工辞退”经常被企业当作管理手段,但如果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往往要付出代价。职工李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在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此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正常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并于2024年9月30日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明确核心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以及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律师从两方面入手突破案件,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称李某旷工却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而且在所谓的“旷工期间”公司还正常给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说法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持;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存在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乙公司提交的证据中既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不能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所以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如果您在青岛遇到劳动争议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15266218768,她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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