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经验丰富为您维权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9 人气:1次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众多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诉讼中维护合法权益。

薛蓓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曾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如今,她不仅是律所民商事业务骨干,更是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深耕细作。她现担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有着丰富的行政法实务执业经验,核心聚焦于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以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

她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还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时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她还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中的专业能力。

案例:张某诉某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行政部门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相关问题的处理答复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5年10月15日:张某的某项经营场所被该行政部门采取了限制措施; 张某向该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己的经营合法合规,要求撤销限制措施并给予相应补偿; 该行政部门出具案涉《处理答复书》,未支持张某的诉求; 2026年3月20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书; 2026年4月5日:该行政部门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经营场所存在一定违规情况,张某主体虽适格但诉求不合理;②本案属于一般行政处理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6年4月12日:薛蓓律师所在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行政处理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撤销限制措施并补偿”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不合理诉求? 案涉经营场所限制措施的主体、职权、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文章插图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 张某提交的是撤销限制措施并补偿的申请,并非单纯的行政处理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张某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行政处理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 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对张某经营场所采取限制措施的行为合法;该行政部门无充分职权采取此类限制措施;但行政机关有无相关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相关判例裁判规则) 限制措施行为发生于2025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该限制措施行为,至2026年虽未超过法定救济期限,但行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限制措施行为违法。 张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行政处理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撤销限制措施并获得补偿,属于合理诉求。最终,在薛蓓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张某的复议请求得到了合理的处理。

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她将以专业的能力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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