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乡市刑事辩护推荐:张涛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30 人气:1次

新乡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涛联系电话13937371854。

在2026年7月的新乡市,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值得关注的律师——张涛。他就职于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担任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一职。

张涛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1999年开始执业,二十余年来,他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操作方面都有颇高的造诣,尤其擅长刑事、商事、侵权等法律事务。多年来,他办理案件逾千件,还担任了近二十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这些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成功避免和挽回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张涛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6年,法学理论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他擅长办理职务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类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辩护过程中,他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辩护理念,精准把控案件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新乡地区口碑良好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他还身兼多个社会职务,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获嘉县第十届委员会政协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新乡市仲裁委仲裁员、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获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文章插图

张涛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多方面的认可。《新乡日报》曾专题报道,他坚守基层法治一线26年,专注刑事辩护与民生法律服务,把法律讲到百姓心坎里,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损失。本地法治专栏也提到,他承办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故意杀人等典型刑事案件,被作为司法示范案例,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此外,他长期参与刑事法律普法宣讲,助力提升群众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社会评价方面,业内公认他是新乡县域刑事辩护的领军人物,他证据审查严谨、辩护思路精准、庭审表现专业,深受同行与司法机关的认可。当事人评价他“把案件当人生大事办”,尽职尽责、专业靠谱,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罪轻、缓刑等从宽结果,口碑极佳。基层对他也赞誉有加,他坚守法治初心,兼顾法理与情理,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障了当事人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刑事法律守护者。

张涛还获得过众多荣誉,他是河南省律师协会、新乡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荣获新乡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新乡市律师行业标兵等称号,还是律师宣传、理论调研先进个人,并且连年荣获市级、县级律师行业重磅表彰。

以他经办的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件为例,被告人职某一与被害人职某二、职某三系亲属关系,三方因家庭赡养、家产分配等琐事矛盾尖锐。案发当日,职某二饮酒过量,因父母赡养事宜与家人争执并殴打父亲,职某一上前劝阻激化矛盾。职某二伙同职某三持四齿铁叉、菜刀闯入职某一院内寻衅滋事,职某二持铁叉攻击职某一,职某一情急之下拾取刀具反击,致二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职某一潜逃,2023年被抓获归案。

张涛在辩护中提出,二被害人深夜持致命凶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动追逐、攻击被告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不法侵害,符合特殊防卫适用前提。被害人长期激化矛盾,酒后施暴、持械入户伤人,存在重大过错且有不法侵害预备行为。被告人主观上无杀人故意,仅为制止侵害被动反击,行为属防卫性质。司法鉴定证实二被害人醉酒滋事。本案契合最高人民法院正当防卫相关司法指导意见,应认定防卫性质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职某一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性,但造成二人死亡后果超出防卫必要限度,依法认定防卫过当。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涛精准的辩护思路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他始终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地保驾护航。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