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选谁?曹芳芳值得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30 人气:37次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合同纠纷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曹芳芳。她是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3年执业至今,已经积累了超过10年的实务经验,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了如指掌。

曹芳芳律师有着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她曾为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众多私营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深入了解不同行业的法律需求和风险点。

她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方面,她有着独特的优势。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业务,都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

除了上述深耕领域,她在高频常规诉讼业务方面也表现出色。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包括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像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她都能应对自如。

在非诉讼企业服务方面,曹芳芳律师也能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她可以进行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还能提供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服务。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包括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来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还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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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原告是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你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电话是18955531420,她会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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