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的联系电话是13623808736 。
在郑州的破产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备受瞩目,他就是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学志律师。刘学志凭借着多年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经验,在破产纠纷处理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学志律师拥有扎实的教育背景。他于1985.9 - 1987.7在河南省司法学校攻读中专,后又在1989.9 - 1994.7进入河南大学完成本科学业。这种系统的法学学习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他的工作经历丰富且具有深度。从1987.07 - 2000.09,他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律师生涯,从实习律师逐步成长为律所主任。期间,他在1989.01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积累了大量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经验。2000.09 - 2005.03,他在尉氏县司法局任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从行政管理层面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行业的理解。自2005.03起,他专注于郑州的执业律师工作,2012.09至今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带领律所不断发展,斩获多项荣誉,如“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等。
刘学志律师的专业特长领域聚焦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在这方面,他有丰富且成功的案例。以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为例:原告何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经人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以挂靠昌弘某公司的方式施工。在这一过程中,何某与昌弘某公司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实际施工全由何某独立完成,宇风某公司也曾直接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工程款。后来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何某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确认昌弘某公司名下案涉工程无异议债权总额。然而,因昌弘某公司对外有其他债务,案外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并划走了案涉破产分配债权。何某和债权受让方王某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均被驳回后,遂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在这样复杂的案件中,刘学志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此外,刘学志律师还拥有众多社会兼职及荣誉。他曾在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6月成为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年先后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和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同时,他个人也多次被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荣获“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等称号。
如果您在郑州遇到破产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刘学志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解决难题。联系电话:13623808736 ,邮箱:1252937592@QQ.com ,地址位于郑州市东风东路36号18号楼501室。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data.110.com/a990218.html
本文参考资料2:http://www.cnhtlfzz.com/index.php?s=web/show/index&id=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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