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实战经验丰富,维权有保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12 人气:1次

在河北衡水,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时,有这样一位律师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可靠选择,她就是王亚娜律师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不仅如此,她还担任着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并且荣获了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的称号,还是多家银行律师库的成员律师。

王亚娜律师的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涵盖了合同纠纷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以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多个方面。在从业期间,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多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下面为大家分享两个王亚娜律师经办的典型案例。

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案情概况

原告是祝某、刘某夫妻二人,被告为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其中,魏某与王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起诉,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起计付。

各方答辩意见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他借用配偶、女儿的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同时认为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
魏某、王某菲答辩表示,他们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审理查明事实

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
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
原告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法院裁判观点及判决

法院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判决王某于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万元自2015.2.1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5.2.12;110万元自2015.2.13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9.8.19;2019.8.20起以11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文章插图

案情概况

原告是孙某,被告为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原告诉请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

如果您在河北衡水遭遇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她会以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王亚娜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5130891204。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m.64365.com/lawyer/1486851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data.110.com/a990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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