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青岛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爱玉,她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耕多年,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口碑,为无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拥有本科的教育背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她现在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立足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为山东-青岛地区的人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的时间,这14年的执业生涯,让她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
刘爱玉律师最擅长的就是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她常年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十分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这些年,她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并且,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有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实际办案中,刘爱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就像有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的案件,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一直勤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之前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李某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正常支付工资到2024年8月。但到了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以“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于9月30日办理了解除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抓住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也就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律师和她的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从两方面入手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企业声称李某旷工,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而且在所谓“旷工期间”,公司还正常支付工资,这显然与“旷工”事实矛盾,企业的说法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必备条款,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企业提交的证据来看,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所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不仅在案件代理上表现出色,在企业合规方面也有突出贡献。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这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有了她的专业服务,客户在面对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时就有了坚实的依靠。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有需要,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是15266218768。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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