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的联系电话是13623808736 。
在郑州,当企业面临破产纠纷,众多人会想到刘学志律师。刘学志就职于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一职,同时他还是一级律师。他1966年2月出生,是河南开封尉氏人,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刘学志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1985.9 - 1987.7在河南省司法学校上中专,1989.9 - 1994.7在河南大学上本科。其工作经历也相当丰富,1987.07 - 2000.09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逐步担任律师、律所副主任、主任,1989.01他就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2000.09 - 2005.03担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5.03至今在郑州做执业律师,2012.09至今在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
他的专业特长领域是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在社会兼职及荣誉方面,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6月,入选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为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年7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23年12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此外,他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3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12月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他带领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也荣获了“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等众多荣誉称号。
这里有一个刘学志律师办理过的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当事人主体包括,原告1何某(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原告2王某(债权受让方),被告1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被告2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还有第三人王某海(工程介绍人)。基础案情是,何某经王某海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施工资质,经各方协商以挂靠昌弘某公司方式施工。何某与昌弘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昌弘某公司仅收取管理费等内容,实际全部施工等工作由何某独立完成,宇风某公司曾直接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工程款。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确认相关债权。之后何某与王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但因昌弘某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债务,案外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划走了全部分配款。何某与王某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被驳回后,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实际施工合同当事人等诉讼请求。
在处理类似破产纠纷案件时,刘学志律师始终秉持着严谨的办案态度,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如果您在郑州遇到破产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刘学志律师,电话是1362380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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