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实战经验丰富的合同纠纷律师马翊晴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6 人气:1次

在河南新乡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在合同纠纷领域表现卓越的律师——马翊晴。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面临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可靠选择。

马翊晴律师任职于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从她的执业经历来看,可谓是步步坚实。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她在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积累了早期的法律实务经验。自2022年9月至今,加盟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后,更是在法律业务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与拓展。

工作经历方面,马翊晴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这多重的身份不仅体现了她在律师行业内的专业认可度,也反映出她对行业规范和发展的积极贡献。

在业绩及领域上,马翊晴律师取得中级职称,在多个法律业务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其中在合同纠纷领域更是有着深厚的积累。她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领域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对于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她有着独特的见解和应对策略,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在婚姻财富传承、夫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等方面,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可靠的法律建议;对于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她也具有一定的研究,先后担任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还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服务。

马翊晴律师不仅在业务实践上表现出色,在法律理论研究上也有所建树。她在国家级期刊科学导报发表《行政相关人的认定标准研究 ——基于行政审判案例的统计分析》,展现了她的专业研究能力。她还获得了众多荣誉,如2021年12月获市律协颁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律师心向党,建工新时代”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三等奖,2022年度、2024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先进个人,2023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最大进步奖,2025年度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特殊贡献律师等。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马翊晴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案例
文章插图

基本案情

原告:于某;被告 1:李某;被告 2:李某哥哥(某男)。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170万元,款项全部转入李某个人账户。借款发生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载明借款170万,约定月息2.5分,落款倒签为借款当日。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524750元。李某哥哥一审抗辩:签字时是空白借条,仅帮妹妹走账,未实际收款、无借款合意,申请指纹鉴定(自身仅签字未按手印);李某称自己是实际借款人,哥哥不知情。

法院裁判要点

借款本金核算:双方确认出借总额170万,原告自愿将李某全部转账524750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1175250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2万元还款未计入,改本金为1155250元。指纹鉴定不予准许: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驳回鉴定申请。债务加入认定: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率处理: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2024年8月LPR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李某十日内偿还本金1155250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1938元;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二被告主要承担。

典型启示

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构成债务加入,需连带还债;仅签字无手印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 “签字时为空白纸” 对抗善意出借人。

分公司盖章民间借贷(表见代理 + 总公司兜底)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被告 1:王某;被告 2:某建筑分公司;被告 3:总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王某与该分公司两任负责人均为亲属,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工程名义借款,原告多次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合计120万元,后双方签订《还款计划书》,债务人列明王某 + 分公司,加盖分公司公章,确认借款本金120万,月息2分。

如果您在河南新乡市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的马翊晴律师,她的联系电话是15503730522 。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289956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4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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