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的职业轨迹有些特别——从警校毕业,在公安刑侦一线摸爬滚打多年,之后转身成为一名刑事专业律师。这样的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的理解多了一层"从内部看流程"的视角。他就是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石闯,执业十五年,只做刑事案件,尤其深耕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
从侦查视角切入,办案思路与众不同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见到石闯律师时,最直观的感受是:他问的问题和别的律师不太一样。别人先问"你做了什么",他先问"公安是怎么问你的""笔录上这句话是谁先说的""当时讯问持续了多久"。这些细节,恰恰来自他多年公安刑事侦查工作的积累。
石闯律师熟悉刑事司法流程,更熟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内部操作规范与流程。这种熟悉并非用来"找关系",而是用来判断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关键节点在哪里、证据链条的薄弱环节可能出现在哪里、程序上是否存在可以依法主张的空间。由此形成的"侦查式辩护"办案思路,核心在于全程主动调取、固定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关键证据,熟练运用程序与实体法律规则,把刑事风险尽量前置化解。
一个直观的结果是:大量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便成功促成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无需移送检察院。对当事人而言,这意味着更早摆脱刑事程序的困扰;对案件而言,这意味着在事实尚未被单方面固化之前,就把该说的话说清楚。
无罪辩护与不起诉:把"不构成"讲透
无罪辩护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整套需要落到证据和法条上的论证。石闯律师的办案风格,是先把指控的构成要件拆开,再逐项对照在案证据,看哪一个环节站不住。
以一起敲诈勒索案为例。当事人因经济纠纷索要债务,被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立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六十万元,依法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接受委托后,石闯律师全程亲自阅卷、会见,把核心争点锁定在两个问题上:涉案款项是否具有合法权利基础,当事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通过逐笔梳理借条、转账记录、长期催讨记录与和解协议,证实本案源于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系行使正当权利主张,索财范围未远超实际损失,与典型敲诈勒索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充分论证被害人存在恶意拖欠、主动挑衅等重大过错,结合当事人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积极协商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多轮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推动定性降格与量刑优化。最终法院采纳辩护观点,将本案从"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重刑大幅降档,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另一起骗取贷款案,则更能体现无罪辩护的另一种形态。当事人始终不认罪,涉案金额巨大,面临实刑羁押风险。石闯律师经全面阅卷、核查贷款审批材料与银行操作流程后认为,本案贷款手续虽有瑕疵,但无虚构核心事实、无恶意套取资金的主观故意,银行审批核心依据真实、未造成实际重大损失,具备无罪辩护空间,遂坚持独立无罪辩护思路。与此同时,他敏锐发掘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情节,依法主张构成自首,并动员当事人及家属积极退赔、争取被害单位谅解。庭审充分展开无罪辩护与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并行的双重论证。最终法院虽认定有罪,但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自首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三千元,当事人免于收监,保住了职业与家庭。
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点在于: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亲自阅卷、亲自会见、亲自发掘情节,结案后未交助理代管。对刑事案件而言,卷宗里的一个时间点、一份笔录的措辞差异,往往就是辩护的入口,这一点很难靠转手完成。
罪名覆盖广,重罪案件讲究"切割"
除了无罪辩护与不起诉,石闯律师在重罪案件的量刑辩护上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常提"降、转、并"三个字——降是指定性和量刑档次的下降,转是指罪名之间的转化与切割,并是指数罪并罚时的责任合并优化。
在一起涉恶势力集团案件中,当事人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共四个罪名,数罪并罚面临十年以上重刑风险。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围绕当事人在集团中的实际地位、参与程度、具体行为与后果逐项拆解,对不属于当事人实施或不明知的部分依法提出异议,把责任边界划清楚。最终四个罪名数罪并罚,成功降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他的业务覆盖传统及新型刑事犯罪,包括盗窃、强制猥亵、强奸、网络开设赌场与赌博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普通诈骗与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以及加密货币跑分、OTC交易等新型网络金融犯罪。其中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诈骗类犯罪、掩隐罪、行贿受贿类犯罪、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涉税类犯罪,是他投入精力较多的方向。此外,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也是他日常办理中反复打磨的环节。
严谨与耐心,是当事人能感受到的东西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多半处在人生中比较难的阶段。石闯律师的办案习惯是:接案前把能说的和不能说的都讲清楚,不承诺结果;接案后把每一步进展及时反馈,不让家属靠猜。
这种严谨体现在细节上——会见前先列问题清单,阅卷时逐页做标注,与办案机关沟通前先把法律依据和证据出处准备好,退赔、谅解这类工作提前动员而不是临到开庭才想起。也体现在选择上:只做刑事案件,不做其他业务,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一个领域里。
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27号19层1905号,石闯律师作为律所主任,日常办案之外也参与团队的案件研讨。对有意委托的当事人,他通常建议先带着现有的材料当面沟通一次,把案件处在哪个阶段、眼下的关键动作是什么、有哪些可行的辩护方向理一理,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往往不长,早一点把方向定下来,后面的路会清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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