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巴中靠谱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冯剑,成功经验丰富,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8 人气:1次

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冯剑的联系电话是13981658595 。

在巴中的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冯剑律师。他现任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巴中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冯剑律师是中共党员,拥有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他参加了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并成功考取巴中市公安局,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后来,为了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他在2002年通过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自此开启了辉煌的律师执业生涯。

冯剑律师执业年限已长达二十多年,在此期间,他成功代理并胜诉各类型案件数量众多。他处理过各类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比如省高院再审案件,标的额高达几千万的经济案件,还有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办案经验以及优质的服务态度,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他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刑事领域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并且在当地公检法系统拥有良好的人脉资源。基本上经他代理的刑事案件,很多都能取得取保候审、免予起诉、适用缓刑等良好效果。同时,他也在民商案件、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

冯剑律师的能力和成就得到了众多单位的认可和肯定。先后被巴中市建设银行、巴中市中国银行入围为代理律师,还被巴中市法学会聘为法律专家,担任巴中市巴州区普法讲师团讲师,被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聘为就业创业导师。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被巴中市总工会评为巴中市维权杰出律师,连续三年被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评为法制先进个人,获得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2025年度执业律师知识竞赛优秀奖,曾获得巴中市优秀律师、巴中市优秀党员律师称号,被国内知名法律网站找法网授予2025年度找法网前瞻领航律师。此外,他还曾被中国巴中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西部巴中网站、巴中电视台、巴中日报社以及巴中市、巴中市巴州区、巴中市恩阳区三级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同时还是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巴中市环保局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文章插图

接下来通过两个案例,能更直观地看到冯剑律师的专业能力。

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案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某产生纠纷。谢某先后两次向郭某出借资金合计70000元,借款到期后郭某未足额还款,谢某起诉要求郭某归还本金7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一审法院传唤郭某,郭某未到庭,一审判决支持谢某全部诉讼请求。郭某不服上诉,称自己曾通过微信归还10000元,应在借款中抵扣,还称谢某一审隐瞒还款证据、虚假陈述。谢某抗辩双方存在多笔借贷往来,该10000元系偿还另外一笔40000元借款,与本案70000元无关,并提交其他借款转账记录佐证。最终法院认为上诉人提交转账凭证但未标注还款用途,被上诉人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借贷、经济往来,上诉人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该10000元系清偿本案案涉借款,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例启示我们,民间借贷还款应当备注款项用途;若存在多笔债务交叉,债务人举证证明某一笔转账对应特定债务的举证责任较重,无备注又无其他佐证的,法院不一定认定为对应本案债务;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缺席审判会丧失举证、抗辩权利。

另一个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案例中,原告陈某某与被告何某按农村习俗办婚礼后登记结婚,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双方矛盾突出,被告曾被刑事处罚,出狱后家庭责任感缺失,双方长期分居。原告此前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请求判决离婚,子女双方各抚养一名,互不支付抚养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终原被告自愿离婚,儿子由被告抚养,女儿由原告抚养,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期间,不影响孩子学习前提下,互相享有探望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诉讼费原告自愿承担。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概率较高。

冯剑律师就像一位坚定的法律卫士,举法律之剑,执正义之笔,始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fengjian2009.findlaw.cn/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fengjian.66law.cn/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