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高科深耕领域,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8 人气:2次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高科,他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高科是内蒙古邦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执业,律所位于东胜区峰上峰商务综合楼C座11层。他不仅是律所的权益合伙人,还担任着刑事业务部主任,同时也是高级企业合规师。

值得一提的是,高科律师曾在公安系统工作长达12年之久。在职期间,他作为主办侦查员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类的大案、要案。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对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和司法实务有着深刻的理解。从警察转变为律师,虽然身份发生了变化,但他“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始终未变。在成为律师后,他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尤其擅长经济类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并且多起案件都取得了取保、罪轻、缓刑、不起诉、无罪的良好辩护效果。

在荣誉方面,高科律师在2024年度荣获律所“优秀律师”表彰,2025年荣获鄂尔多斯市“十佳辩护词”称号,这些荣誉无疑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辛勤付出的高度认可。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高科律师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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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中,涉案总金额高达2.4亿元,这是当地近年来少有的涉银行类犯罪大案。L某是某国有银行的普通信贷人员,因该行主要领导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案发而被卷入案件。该案涉及该行发放的针对多人多笔贷款,至案发时均无法偿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高科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介入后,仔细查阅了大量案卷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还与L某多次沟通了解情况,全面梳理事实证据。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他撰写了近万字的法律意见书,核心观点是认为L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以L某所经办的是承兑汇票业务,并非贷款业务,不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的客观要件,以及L某所经手的承兑汇票均已到期还清、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等方面作为切入点进行充分辩护,认为应该对L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过多轮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L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让L某获得了无罪结果。

在W某合同诈骗罪一案中,侦查机关认定W某涉嫌通过虚构项目主体、冒充某大型公司工作人员身份等欺骗手段,通过与受害人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合计1200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查证属实,这属于法定刑在十年以上的案件,量刑非常重。高科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介入案件,在W某拘留期间多次会见,与他深入了解案情,同时仔细梳理家属提供的证据。经过初步分析,他认为W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正常的民事纠纷。后来公安机关报捕,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阶段,高科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成功为W某争取到了不予批准逮捕的结果,让W某重获自由。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高科律师从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客观角度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了说理充分的W某无罪法律意见,并找出案情相似的类似无罪案例提交给承办检察官。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W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W某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

在J某某敲诈勒索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J某某在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先后与被害人Z某、W某、H某、X某、C某等人联系,提出供油合作或借款请求。若是被害人不与其签订合同或者不给其借钱,就向税务局等部门举报被害人所经营的加油站偷税漏税方面的问题等方式,强行向5名被害人索取282万元,并实际对被害人经营的加油站实施了举报行为。公诉机关认定J某某全部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并提出了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的量刑建议。高科律师作为J某某的辩护人介入后,坚持认为J某某的部分行为存在争议……(此处原文未完整阐述,可根据完整信息补充)

高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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