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靠谱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刘国良,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8 人气:1次

在河北省衡水市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国良。他以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刘国良是民革党员,也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还是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他深耕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三大领域,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长期以来,他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纠纷以及婚姻家事诉讼,在办案过程中专业严谨,策略精准。

刘国良律师不仅专注于诉讼实战,还兼顾公益普法。他长期致力于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曾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其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认可。

在社会身份方面,他担任着多个重要角色。他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同时也是高级企业法律顾问、民革党员和公益普法讲师。

从社会评价来看,刘国良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专业能力突出。他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递着法治的温度。其普法工作扎实,授课效果好,深受参训人员好评,并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国良律师还获得了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能力证书,同时被多家权威机构官方聘任为法律顾问,如衡水好人网、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孤困儿童关爱中心等。此外,他运营着法律实务公众号,持续输出刑事、公司、婚姻家事专业文章,还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刘国良律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女,1989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原告代理人是刘国良律师。
被告:王某,男,1985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被告代理人:周某,故城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全款购置登记在被告名下轿车一台,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长期由被告占用;二人婚内共同购置共有房产一套,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分割。原告起诉两项诉求:1. 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2. 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审理中原告主动撤回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车辆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
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文书效力 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

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母亲一方
被告:王某,父亲一方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二人婚育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儿子抚养权;原告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 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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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
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子女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
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文书效力 双方调解笔录签字、法院确认后文书生效。

案例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书)

基础主体 原告:姚某,务工人员,1987年生,原告代理人是刘国良律师。
被告: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衡水滨湖新区企业)
被告代理人:魏律师,北京某律所律师。

刘国良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既深耕法律实务,践行律师使命,又积极投身公益普法,传递法治温度,致力于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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