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验丰富房产纠纷律师王静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28 人气:2次

房产纠纷维权的可靠之选——上海律师王静

在房产交易日益频繁的今天,房产纠纷也逐渐增多,包括烂尾商品房维权、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困扰着众多当事人。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王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为众多遭遇房产纠纷者的可靠选择。

王静律师,拥有中国国籍,汉族,担任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与主任。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的她,凭借自身的努力和卓越的业务能力,赢得了业内的广泛声誉。

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这档节目的录制,让更多人了解到了王静主任在法律领域做出的贡献,进一步扩大了她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1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这一荣誉不仅仅是对她在法律专业上的高度认可,更让她成为了行业内的杰出典范,激励着更多法律从业者追求卓越。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王静主任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充分肯定了她在法律业务创新方面的突出表现。 2025年9月,在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王静主任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再次证明了她的实力和影响力。

王静律师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她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积极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她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那些曾经在困境中得到她帮助的人们,无一不将她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同时,她的专业精神与人文情怀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成为了法律行业中令人钦佩的典范。

文章插图

以王静律师处理的一起烂尾商品房维权案件为例。2022年,普通工薪夫妻沈某、陈某倾尽半生积蓄,全款购置有限公司开发住宅。二人常年在外务工,省吃俭用数十年,攒下916770元全部购房款,只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安家住房。他们于2022年3月30日与被告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住宅,建筑面积116.29㎡,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竣工备案表并交付房屋。二原告严格依约分三笔足额支付全部购房款:2022年2月9日支付定金20000元、2022年2月25日支付房款790000元、2022年3月15日支付尾款106770元,总计916770元,全额履行买受人付款义务。然而,到期后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仅发送延期通知告知延迟至2025年5月31日交付,后续再无任何进展。直至起诉,案涉楼盘彻底停工烂尾、工地停滞、售楼处人去楼空,开发商已破产重整失败,名下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二原告毕生积蓄面临血本无归的巨大风险。被告二系唯一全资股东,属于典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极易发生混同。原告为足额追回房款,将开发商及全资股东一并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全款、支付约定违约金,并判令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原定简易程序2026年5月12日首次开庭。

在这个案件中,开发商恶意抗辩阻挠退款,首次庭审被告一凭空捏造借贷事实,声称原告部分购房款属于向开发商借款,主张抵扣房款,以此拒绝解除合同、拒绝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试图大幅削减原告应得款项;双方对房款性质、合同解除条件、股东连带责任三大核心事实争议巨大,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周期拉长,回款风险持续加剧;被告一已破产重整失败,名下无充足可执行资产,若无法追究股东连带责任,原告数百万血汗钱极难追回;原告不仅房款被长期占用,多年租房、安家计划彻底落空,家庭生活遭受重大打击,既要主张合同约定违约金,又要额外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两项诉求存在法律冲突,需精准区分、取舍诉讼思路;开发商虚构借款事实,需完整梳理全部转账凭证、购房合同、停工烂尾证据、股东工商档案,逐一驳斥对方虚假抗辩理由。

面对重重困难,王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制定了合理的代理思路与策略。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实现了烂尾商品房维权全胜,刺破房企抗辩,一人公司股东连带全部获支持。

如果您正面临房产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选择王静律师,让专业的她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转自1:https://www.lutongls.com/team/12.html 本文转自2:https://data.110.com/a990487.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