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深耕刑事辩护,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8 人气:1次

在枣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执业十七年,办理案件千余起,从交通肇事到非法采矿,从寻衅滋事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起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取得无罪释放、不起诉、撤案、缓刑等结果。他就是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子龙律师。

一、专业积淀:十七年深耕刑事辩护

赵子龙律师,中共党员,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执业已满十七年。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同时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枣庄市律师代表。

长期的实务积累,使赵子龙律师在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形成了自己的办案风格: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在他看来,刑事案件没有小事,每一个时间窗口的把握、每一份法律文书的措辞,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走向。

二、办案风格:在细节中寻找辩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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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对案卷细节的反复推敲之中。赵子龙律师办理的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就是一个从"看似板上钉钉"到"彻底反转"的过程。

2018年4月,刘某某驾驶小轿车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王某某怀抱的两岁幼儿崔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公安机关随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刑事拘留。

接受委托后,赵子龙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围绕"责任认定错误"展开工作。他反复查看现场监控,捕捉到对方转弯时突然加速的细节;亲赴事发现场,对东西跨度约四公里的路段全程录制视频,证实事发路段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而司法鉴定确认刘某某事发时车速仅为每小时53公里,"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认定不能成立。同时,他深入审查鉴定材料,发现王某某一方存在多重重大过错:所驾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却未登记、本人无驾驶证、怀抱幼儿驾车妨碍安全驾驶、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而这些直接影响责任划分的关键事实,事故认定书均未记载和分析。

在此基础上,赵子龙律师双轨并行:一方面依法申请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请求撤销原认定;另一方面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责任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并同步申请取保候审。最终,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准逮捕,刘某某无罪释放。

这起案件之后,赵子龙律师梳理出交通肇事案件辩护的几点体会:事故认定书不是不可质疑的结论,在刑事诉讼中仅是证据的一种;对方过错必须逐一固定证据、充分论证;车速、路权等关键事实要用客观证据说话;程序违法往往是重要突破口,而批捕前的这段时间,正是辩护工作的重要窗口。

三、办案成果:多起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除上述案件外,赵子龙律师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不乏可圈可点的结果。

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因车辆债权债务纠纷引发,周某受朋友临时召集参与,仅在大门附近阻止大门关闭以便车辆驶离,收取报酬1000元。赵子龙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在报请批准逮捕的关键窗口期内迅速制定辩护方案,先后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和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周某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即便构罪亦系从犯且无社会危险性等观点。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案发时年仅十九岁。赵子龙律师从涉案程序性质尚需鉴定、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且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等维度系统论证,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撤案。

鲍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赵子龙律师着重论证其行为前曾专门询问交警、主观上缺乏违法性认识,且信息用途特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检察机关同样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续撤案处理。

童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赵子龙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进展动态调整辩护思路,在检察机关初步认定构成犯罪后,及时转向罪轻辩护,着重强调童某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涉案税款已全部补缴、国家税收损失得以挽回,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邢某涉嫌非法采矿案,赵子龙律师从行为基础合法、处置对象系工程附随物、部分石头已支付保证金获得处置权、主观恶性较小等角度提出辩护意见,并推动犯罪数额重新核定,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邓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经辩护取得取保候审,取保到期后撤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获无罪释放;多起案件通过精准辩护取得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结果。

四、辩护理念:把每一个环节做扎实

回顾这些案件,赵子龙律师的办案思路有共通之处:重视侦查阶段的时间窗口,第一时间会见、第一时间提交法律文书;不轻信案卷中的现成结论,对责任认定、数额核定、程序合法性逐项核对;在罪与非罪存在争议时敢于提出意见,在构成犯罪难以避免时及时转向罪轻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他常说,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走流程",而是要把每一个环节做扎实——会见要细,阅卷要全,法律意见要有的放矢,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要专业、理性、有依据。正是这种严谨的办案态度,让他在当事人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对于身处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和家属而言,找到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办案严谨、沟通顺畅的辩护律师,往往是走出困境的第一步。赵子龙律师与其所在的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正是以此为目标,在每一起案件中全力以赴,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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