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推荐!天津邢娈,专业可信口碑好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9 人气:8次

普法律师介绍

邢娈律师,现任职于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邢律师擅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方面。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大案件。在争议解决领域,邢律师在诉讼和仲裁方面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代理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劳动关系、侵权纠纷等案件。在重大案件中,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25 年,邢娈律师被评为天津市南开区法学会法学专家,2023 年 7 月担任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法制副校长。其联系方式为 13194664943。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说明

在邢娈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公司(发包人)与某施工队(承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后,经检验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属于不合格工程。某公司要求施工队进行修复,施工队进行修复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在这个案例中,根据上述法条,施工队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如果某公司对工程不合格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等,那么某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图片

邢娈律师服务范围

邢娈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和争议解决。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服务;在争议解决方面,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其律师团队协作能力出色,能够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共同完成复杂的法律项目和案件处理。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邢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邢娈律师案例

在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告曹某与被告林某、孙某、天津某自行车公司发生纠纷。原告遭受损失的财产与被告林某的厂房相邻,被告孙某与天津某自行车公司租用被告林某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2019 年 7 月 26 日,被告林某的厂房起火后引燃原告厂房,造成原告两幢厂房、办公楼和存货受损。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被告天津某自行车公司西车间内电气线路故障。邢娈律师作为原告曹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承包人还能拿到工程款吗? :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拖延验收怎么办? :一般来说,如果承包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提交了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可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具体需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划分?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计等存在问题导致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