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护佑公平正义 —— 山东青岛刑事辩护律师李坤
在刑事辩护领域,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当事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而山东青岛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刑事辩护律师——李坤。
李坤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于2010年开始执业,现任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辩部主任,是一名专职刑事辩护律师。他十余年如一日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传统刑事犯罪辩护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他专攻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不仅深耕刑辩实务,还统筹着律所管理与刑辩团队运营。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重证据、重细节,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与多年的庭审经验,切实维护着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
接下来为大家分享李坤律师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
诈骗罪(涉案金额460万元 → 不起诉)
张某被控伙同他人以“代运营网店”为名骗取客户服务费,公安移送审查起诉认定金额高达460万元。家属委托时张某已被羁押5个月。李坤律师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要件,仔细梳理聊天记录证明张某仅负责技术对接,未参与话术设计;并且发现涉案资金中210万元有真实服务交付凭证,将这部分剔除后未达“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让张某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剩余获利,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以“情节显著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无罪释放。这充分说明,不是所有“诈骗”都叫诈骗,拆不清资金流向,就辩不出无罪空间。
危险驾驶罪(血醇198mg/100ml → 免刑)
李某深夜驾车被查,血醇浓度达198mg/100ml,虽无事故、无前科,但已达“从重情节”红线。李坤律师质疑血样提取程序,指出消毒使用含醇试剂、送检超期,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强调“短距离挪车 + 即时停靠”主观恶性极低;结合社区矫正评估,论证免予刑事处罚无社会危险性。法院采纳程序辩护意见,认定检测瑕疵影响事实认定,最终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实际免予关押。可见,醉驾不等于必坐牢,程序违法一寸,自由多一尺。
故意伤害罪(致死 → 判三缓四)
王某因邻里纠纷推搡对方,对方倒地后颅内出血死亡。尸检显示死者本身有脑血管畸形,案件定性在“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之间摇摆。李坤律师申请重新鉴定,明确“诱因关系”而非“直接死因”;主张防卫过当性质,因为对方持铁锹先动手;同时让民事赔偿到位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书。法院最终将定性由“故意伤害致死”降为“故意伤害(轻伤基础 + 死亡结果)”,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由此可知,死伤结果≠定罪结论,因果关系才是刑事辩护的命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税额870万 → 量刑减半)
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被控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票870万,面临10年以上刑期。李坤律师区分“虚开发票”与“票货分离”,将部分有真实采购背景但票面金额虚增的部分单独剥离;促使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补缴税款并建立财税合规制度,参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路径;还强调赵某系初犯、被动接受开票,非策划者。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考虑山东青岛刑事辩护律师李坤,他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本文转自1:https://data.110.com/a990479.html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55582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