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新郑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徐喜飞,他专注于买卖合同纠纷领域,以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徐喜飞律师就职于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的主任律师。他身兼数职,是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担任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后又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以来,至今已有17年的执业经历。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徐喜飞律师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专长领域广泛,尤其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方面,他有着深厚的造诣,特别是在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领域,他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他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方面也颇有建树。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徐喜飞律师处理过的典型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他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商贸公司
审理历经一审、二审。
案情介绍: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订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然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双方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而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争议关键: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裁判依据:虽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在线上系统修改;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
裁判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建设公司需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在经历复杂的法律纠纷时,有徐喜飞律师这样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出谋划策,无疑能让您更有底气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