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现!青岛市诚信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有新选择
在青岛市,当面临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难题时,许多人都在苦苦寻觅一位诚信靠谱的律师。今天,薛蓓律师进入我们的视野,值得大家的关注。
薛蓓律师是法律硕士,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还曾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的获得者,如今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不过,她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同样有着卓越的表现。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以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拥有极为丰富的行政法实务执业经验。长期以来,她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所以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以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遇到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她也能独立代理,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最为关键的是,她能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还能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她还担任着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她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能力。
案例一: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是王某,被申请人(复议被告)为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议机关是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涉案文书为《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核心事实时间线如下: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提出三点抗辩: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2022年2月28日,薛蓓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还附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信访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关于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当你在青岛市面临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问题时,薛蓓律师确实值得你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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