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付长洋律师。他扎根刑事辩护领域多年,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他拥有19年的执业年限,是一名中共党员,还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高学历。他不仅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还是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多重身份彰显着他深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
他在社会上也担任着诸多重要职务,身兼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等众多角色。在每一个岗位上,他都发光发热,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他也收获了无数荣誉,如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等。
在他经办的案件中,有许多经典案例值得一提。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期间,他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但付长洋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指出涉案A公司是百分百集体出资,无国有资产,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不属于国有公款,从客体要件上符合挪用资金罪。同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让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这一案件体现了付长洋律师精准拆分罪名边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能力。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让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撤销案件,还王某以自由。
付长洋律师就像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的一盏明灯,凭借自己的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照亮前行的道路,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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