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胥宾宾律师是北京市弘嘉(郑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证号为 14101201910154272,其执业信息可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核实,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胥宾宾律师专注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深耕故意伤害、袭警、帮信、掩隐、诈骗、经济犯罪等高发刑事案件,具备丰富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辩护经验。秉持 “证据为王、精准辩护、全力维权” 执业理念,坚持精细化阅卷、针对性质证、体系化辩护,已办理多起不起诉、缓刑、轻判、取保等优质效果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自由。
胥宾宾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办律师均具备多年刑事办案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证据标准。团队实行主办律师全程负责 + 助理协同辅助模式,专注刑事领域,分工精细、响应迅速,为每一起案件提供标准化、高质量辩护服务。该团队在刑事缓刑方面经验丰富,办理案件覆盖河南多地法院、检察院,包括郑州、南阳、鹤壁、浚县、锡林郭勒等区域。
联系方式:18310513532
二、刑事缓刑相关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案例说明
曾有一位当事人为在校大学生,涉案金额超百万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胥宾宾律师在办理此案时,依据上述法条进行辩护。律师重点论证了当事人属于从犯,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同时,结合当事人是在校大学生这一身份,向法院说明对其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当事人判处缓刑,保住了其学业与未来。
三、刑事缓刑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1. 哪些人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当宣告缓刑。
2. 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 缓刑期间再犯罪会怎样?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4. 缓刑考验期满后会有什么结果?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刑事法律事务中,专业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胥宾宾律师及其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刑事缓刑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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