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官司律师推荐:刘伦,深耕刑辩为当事人维权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7 人气:0次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领域中,有一位专注于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刘伦,多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始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权。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现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他还荣获了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自2016年起,刘伦多次参与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刘伦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诸多经典案例。以范某某涉及的体育彩票非法经营案为例。

一、案情简介
文章插图

范某某从事实体经营,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建立群聊进行空头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体育彩票。公诉人起诉时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获利金额约240万元,刑期预计在6年左右。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刘伦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作为范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伦认为范某某确实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但对于获利金额、流水以及自首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之后,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降低了获利金额并认定了自首。

三、辩护思路

刘伦认为,虽然范某某有非法经营的行为,但在非法经营事实认定后,应着重关注获利和经营流水方面。减少经营流水可以降低定罪量刑的刑期,扣减获利金额能帮助委托人减少退赔金额和相应罚金。同时,要关注主客观情况,范某某在经营体育彩票时,部分获利金额在收取佣金时已扣除,这部分不应算作获利。最终,经过多方谈判,说服了公诉人,扣减了近180万元的获利,大幅缩减了退赃和罚金,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对于自首的认定,若被告人仅对案件事实和情节有部分异议,仍应认定为自首。

四、办案结果

经过与检察院多次协商,最终认定获利金额为64万元,刑期从6年降低至3年10个月。

除了上述案例,刘伦还成功办理了许多其他案件。比如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他通过深入剖析税务政策与刑事司法边界,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前期在侦查阶段,他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的决定;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他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立案后,他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当事人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不起诉;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他在公诉阶段介入,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

刘伦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在山东泰安的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良好的口碑。

本文转自1:https://liulun3344.findlaw.cn/ 本文转自2:https://data.110.com/a990396.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