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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8 人气:16次

新郑市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法律守护者——徐喜飞律师

在郑州市新郑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徐喜飞,他专注于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徐喜飞律师就职于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的主任律师。他不仅是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还兼任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 年,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研究生学历。自 2009 年取得执业证后,他已在法律行业深耕 17 年。多年的法律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尤其在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中,他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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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徐喜飞律师经办的一个经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建设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为某商贸公司,此案历经一审、二审。

案情是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然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徐喜飞律师在办理此案时,深入分析案件细节。虽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线上系统修改;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 LPR 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在新郑市,企业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近年来,新郑市通过规范入企检查流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减少行政干扰,保障企业专注发展。徐喜飞律师围绕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经营等主题,结合相关指示精神,进行专题解读。他会结合典型案例,指导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效规避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

徐喜飞律师就像一位法律护航者,在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领域为企业和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助力他们在合法合规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本文转自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本文转自 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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