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合同纠纷律师推荐:贾世堂,诚信可靠专攻合同纠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20 人气:2次

在四川成都市,当面临合同纠纷时,有一位值得推荐的专业律师——贾世堂。他以诚信可靠的执业理念,专攻合同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贾世堂律师是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他具备洞察、沟通、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坚守良知的职业操守。

从工作经历来看,他在2023.04 - 2025.07期间,于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和专职律师;自2025.08至今,在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在合同纠纷领域有诸多经典案例。比如唐XX与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在无法直接证明保证金缴纳情形下,他充分利用间接证据,达到诉讼目的;四川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州电器分公司与四川岷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时效抗辩,帮助被告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四川某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尹某、钟某某合同纠纷,诉讼金额990万,最终以起诉金额与被告达成调解。

还有成都某通风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国安某集团有限公司、钟某买卖合同纠纷,在中信国安已被申请破产,无资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足额保全了钟某的账户,并通过结算文件中钟某的签字,成功要求其承担债务加入的连带责任;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与阮某某买卖合同纠纷,在没有最终结算的情况下,利用聊天记录内容完成供货金额的确认;乐山市某建材经营部与简阳某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击破被告关于债务转移的主张,成功认定为债务加入,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下面分享一个经典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 + 二审)

基础案情

当事人: 原告:陈某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被告一:刘某建材有限公司(原供货采购方) 被告二:王某贸易有限公司(第三方付款主体)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陈某经营部自2021年起向刘某建材公司供应砂石建材,双方口头约定滚动结算。2023年4月供货完毕,经对账刘某建材公司欠付货款695555.2元。2024年2月,刘某建材公司协调王某贸易公司与原告签署《付款协议书》,约定由王某公司分期偿还全部货款,但协议全文未写明免除原债务人刘某建材公司付款责任。后两家公司均未付款,原告起诉主张二主体连带清偿货款、逾期违约金及保全费;刘某建材公司上诉主张案涉协议属于债务转移,自身不再承担付款义务。

核心争议焦点
文章插图

案涉第三方签署的《付款协议书》属于债务转移(免责承担) 还是债务加入(并存承担)

法院裁判观点(一审 + 二审维持)

区分标准:认定债务转移必须存在债权人明确免除原债务人债务的书面/合意证据;仅约定第三方付款、未写明原债务人免责的,一律认定为……

贾世堂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是处理合同纠纷值得信赖的律师。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340225 本文转自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23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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