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靠谱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深耕领域护航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13 人气:40次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刑事辩护的复杂领域中,有这样一位深耕细作、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的律师——付长洋。他来自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自踏入法律行业以来,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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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拥有19年执业年限的他,还是中共党员,且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此外,他也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以及高级合规师。

他身兼诸多社会职务,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还担任着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角色,是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以及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同时还是连云港市和盐城市的仲裁员。

付长洋律师也斩获了众多荣誉,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获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

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付长洋律师凭借其精湛的业务能力,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刑事案件。例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身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追诉标准且超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认罪悔罪。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指出,涉案A公司是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出资,无国有资产等,不属于国有公司相关经营主体。挪用公款罪侵害客体是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是国有公款等,而本案涉案资金是集体组织资金,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看,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使其免于牢狱实刑。这起案件是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的典型案例,付长洋律师穿透式核查企业出资本源和任职委派性质,精准区分两罪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该罪对其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依法撤销案件,让王某摆脱了刑事指控。

在连云港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付长洋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合法权益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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