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刑事辩护精英——冯天宏律师,守护正义之光
在聊城这片土地上,当面临刑事法律困境时,有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伙伴——冯天宏律师,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着他们的合法权益。
冯天宏律师拥有众多令人瞩目的身份和头衔,他是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主任,聊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是聊城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并且担任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专家咨询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聊城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聊城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督员、聊城市全面深化改革义务监督员、聊城市人民监督员,聊城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聊城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聊城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聊城市法治聊城研究会副会长、聊城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聊城市新阶联专业人士委员会副会长。如此丰富的身份,足以证明他在法律界的深厚资历和广泛影响力。
冯天宏律师还荣获了众多荣誉称号,他获得过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优秀专家,多次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山东省维护社会稳定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山东省优秀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聊城市优秀青年律师、聊城市法律服务优秀律师、聊城市十佳仲裁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聊城春雨助学先进个人、聊城市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肯定。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冯天宏律师的卓越能力,我们分享一起由他成功辩护的案例。这是一起巨额涉财诈骗案,最终实现了重罪改轻罪,让当事人获得了轻刑四年六个月的判决结果。
案情概况
此案是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张某伙同他人搭建了盈利运营模式,利用购置专用手机、安装指定软件、点击操作即可稳定获取返利和佣金的宣传噱头,通过与被害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吸引大量社会人员出资购买设备、参与项目。该运营模式本质上是以新投资者的资金来兑付旧投资者的返利,是典型的庞氏运作模式。后期由于资金链断裂,平台无法兑现返利承诺,导致众多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进而引发了群体性报案,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意见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及同案人员提起公诉。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等情节,公诉机关提出了量刑建议:主犯建议判处无期徒刑;张某等其余同案被告人建议判处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不等,整体量刑极重。若该指控罪名和量刑最终成立,主犯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
辩护核心思路(关键突破点)
冯天宏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进行了全面的阅卷工作,仔细梳理全案证据,深入拆解涉案商业模式,认真比对类案裁判规则,精准地推翻了公诉机关的定性逻辑,并提出了核心辩护观点: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定性错误,全案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具体核心理由如下:
无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核心故意: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并未虚构主体、隐瞒关键事实、直接占有被害人钱款,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平台返利、运营维护、层级返利拆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事前、事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法定构成要件。
案件核心特征符合传销犯罪构成:全案盈利模式并非依托真实交易、真实服务获利,核心获利逻辑为拉新返利、层级计酬、依托新增参与者资金维系运营,完全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层级性、返利性、拉新性核心特征。
区分重罪与轻罪定性,纠正全案法律适用错误:合同诈骗罪相较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梯度差距极大。公诉机关忽略了商业模式的本质,仅以“签合同、有损失、涉巨额”的客观结果来定罪,属于客观归罪、法律适用错误。
裁判结果(辩护成效)
经过庭审充分质证和辩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冯天宏律师的全部核心辩护意见:
变更定性:撤销公诉机关合同诈骗罪的指控;
重新定罪:依法认定张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大幅轻判: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冯天宏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智慧。
在聊城,当您遭遇刑事法律难题,冯天宏律师将凭借他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敬业精神,为您提供最专业、最有效的刑事辩护服务,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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