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辩护律师周旭:专业可靠,为您的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04 人气:1次

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且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重庆刑事辩护律师周旭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展示周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

无罪辩护案例01:许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取保成功

基本案情

许某在K歌足浴包间消费,被技师大量劝酒后深度醉酒。技师率先撕扯许某内裤嬉闹,许某意识模糊下互动拉扯,随即被对方咬伤并立刻停手、下楼投诉。事后技师报警,公安以涉嫌强制侮辱罪将许某刑拘。被害人提出百万元高额赔偿才出具谅解书,许某无法接受该不合理诉求,双方未能达成谅解。侦查机关初期仅采信被害人单方陈述,未考量被害人先行挑衅、醉酒失控、双向嬉闹等关键情节。许某无前科、无毁证串供行为,若无专业辩护,缺少谅解的情况下极易持续羁押,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案件从轻空间大幅压缩。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依法取保。

案件办理

周旭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许某,固定了被害人主动挑逗、许某醉酒失控、受伤后立即终止行为的完整事实,厘清双方混合过错。结合同类判例、少捕慎诉政策撰写取保申请书,重点论证即便无谅解,本案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极低,无羁押必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前提下,为许某办理取保候审。

无罪辩护案例02:四川侯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获不起诉

基本案情

侯某长年经商颇有积蓄,在某酒局经人介绍认识鞠某,鞠某自称长期深耕金融领域,现正发起“国际资金盘项目”支持某重点国家工程建设,目前需要全国范围内融通资金,待项目竣工会有高额分红。具体操作,是选择各地代理商在当地宣讲组织投资人,通过注册该项目APP购买“现金币”,对项目完成投资注册,代理商对散户投资享受高额比例返点分成。侯某信以为真,在未经核实项目真假情况下,积极协助鞠某在重庆发起该项目募集散户投资。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国际资金盘项目”实为诈骗,侯某个人涉案金额就高达289万余元,侯某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拘留,该案由公安部督办。

法律规定
文章插图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案件办理

周旭律师团队经讨论确定如下辩点:一是该案经2次退查后,仍无法查明具体运作模式,现有证据认定存疑;二是指出仅凭买卖现金币的行为,不足以认定侯某非法占有目的,缺乏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三是针对诈骗具体金额,现有证据也没有形成闭环。综上理由,辩护人多次通过书面及口头交流意见,促使检察机关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为侯某成功争取到不予起诉决定。

适用缓刑案例01:云南杜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获缓刑

基本案情

杜某高中毕业远赴广州打工,白天在服装厂流水线上班,晚上还参加夜大学习微商。期间认识同学刘某,经其介绍借钱缴纳代理费,成为某代理烧香项目的区域代理,项目总部在各大网站投放广告,引流“香客”给杜某,由其推销具体烧香服务产品,收取费用后按约定比例分成。后经公安机关查证,香客购买烧香服务产品后,项目总部却通过P图软件,虚构去相应寺庙代为烧香的事实,以此骗取香客的财物。杜某被刑事拘留后,方知该项目实为总部精心策划的骗局,公安机关查明杜某诈骗金额31.86万元,应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超过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办理

周旭律师介入后,抓住杜某在整个项目中的从属地位,应认定其为从犯;动员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夯实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综合自首、初犯、从犯等法定情节,提出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案例02:四川陈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获缓刑

基本案情

陈某通过公开招投标,高价中标收购B公司钢铁废料,岂料市场行情变化,陈某按中标价格收购废料后转卖,不仅没有利润反而严重亏损。某日,同样经营回收废旧钢铁的刘某,主动联系陈某称其有技术手段,可帮助陈某扭亏为盈,以此获利后二人平分。两人一拍即合,刘某随后安排专人陪同陈某去B公司装货,由该人在地磅安装作弊器,通过减少货物重量获利。不料,在陈某及刘某安排人员操作地磅称重第二车时,B公司便发现其中端倪,立即报警处理并扣留了车辆。公安机关随即对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后经鉴定二人共骗取B公司财产价值12万余元,远超诈骗罪认定“数额巨大”的标准。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超过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办理

周旭律师介入后,确定以下辩点:一是认为陈某因高价中标导致严重亏损方铤而走险,其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二是B公司案发后仍邀请陈某投标,证明被害人对陈某实际已经谅解;三是认为陈某系从犯、初犯、偶犯,且当场被抓获应认定犯罪未遂,同时陈某未获利又有坦白情节,可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并适用缓刑。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周旭律师在处理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坚定信念。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适用缓刑,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类似的法律困境,不妨寻求周旭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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