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衡水市,当面临离婚纠纷这一棘手难题时,许多人都渴望能有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为自己排忧解难。而刘国良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大家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
刘国良律师是民革党员,同时也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及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这三大领域,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在婚姻家庭领域,他长期承办各类婚姻家事诉讼,凭借专业严谨的办案态度和精准独到的策略,为众多当事人妥善解决了离婚纠纷等问题。
刘国良律师一直秉持着“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一方面,他全身心投入法律实务工作,切实履行律师的使命;另一方面,他积极投身公益普法活动,将法治的温暖传递给更多人。他长期致力于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曾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他的授课内容既具专业性,又有很强的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认可。
在社会身份和岗位方面,刘国良律师身兼多职。他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此外,他还是高级企业法律顾问、民革党员以及公益普法讲师。
从社会评价来看,刘国良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良好,专业能力十分突出。他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让更多人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他的普法工作扎实有效,授课效果显著,深受参训人员的好评。同时,他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刘国良律师还获得了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能力证书,并且被多家权威机构官方聘任为法律顾问,如衡水好人网、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孤困儿童关爱中心等。他还运营着法律实务公众号,持续输出刑事、公司、婚姻家事等专业文章,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接下来为大家分享几个刘国良律师代理的经典离婚纠纷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原告为梁某(女,1989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原告代理人是刘国良律师;被告为王某(男,1985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被告代理人是故城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周某,审理法院是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原、被告于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全款购置了一台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轿车,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一直被被告占用。此外,二人婚内共同购置了一套共有房产,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原告起诉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二是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动撤回了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以及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车辆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文书效力: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
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原告是梁某(母亲一方),被告是王某(父亲一方),审理法院为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二人婚育有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了儿子的抚养权。原告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为: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子女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文书效力:双方调解笔录签字、法院确认后文书生效。
如果您在河北省衡水市正遭遇离婚纠纷的困扰,刘国良律师将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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