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现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拥有16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6101201010509324,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1号绿地中心B座十层。
兰军伟律师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他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
兰军伟律师还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他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等书籍,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其联系方式是15802929212。
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案例说明
苏某自2002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参与了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签。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单位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在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同意按照工亡的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并支付了丧葬补助金5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中被告知劳动关系不明确,要求中止认定程序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家属委托兰军伟律师全程代理本案。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代理工作,一方面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积极与经办人员沟通,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另一方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仲裁委以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兰律师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并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人社部门审阅后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最终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这个案例中,苏某是在与单位负责人沟通辞退事宜这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虽然单位以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进行抗辩,但兰军伟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最终为苏某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劳动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如果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继续在单位工作,双方仍可能构成劳动关系。如上述案例中的苏某,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2.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时效,一般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3.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兰军伟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有相关需求,可以联系兰军伟律师,联系电话:1580292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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