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合同纠纷专家,专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07 人气:1次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选择一个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对于解决这些纠纷至关重要。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杜祥永律师团队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专业的法律服务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也是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多年来,该律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恪守行业规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律所拥有400余名专业律师,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律师超过50%,执业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超过80%。

杜祥永律师团队的优势

杜祥永律师是副主任经济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事宜。他深耕合同纠纷研究多年,善于构建诉讼策略,精于抓住诉讼点。他的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或行政人员,各个领域的专业经验非常丰富。

团队化办案

团队化办案:每个案件都会设立主办律师、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确保专案专办。
24小时在线解答:律师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提供团队化的综合服务。
标准化流程:从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研讨到文书与证据准备,每一步都严格遵循标准化流程,确保专业性和可靠性。

经典案例分享

案例一:建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临沂某建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
代理人:杜祥永 律师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临沂某建材公司与某建筑集团签订项目开关插座灯具采购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为建筑集团项目供货,合同原定增值税税率16%。建材公司依约完成全部供货,总供货金额630607.01元,但建筑集团仅支付货款30万元,尚欠余款未付。

争议焦点

案涉货款付款条件是否已成就;
国家增值税税率由16%调至13%后,结算价款是否应相应扣减税金;
供货方未足额开具原税率发票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需承担违约金;
背靠背付款、共担资金风险条款能否免除买方付款责任;
财产保全保函费是否应由败诉方承担。

法院裁判要点

供货方最后一次供货距今已逾四年,结算主动权在建筑集团,其无证据证明要求供货方配合结算,付款条件视为已成就,需支付剩余全款;
双方部分结算金额按16%税率核定,因政策调整无法再开具16%发票,依法酌情调减税金3568.42元;
供货方已开票金额远超对方已付款金额,行使不安抗辩权合理,无需承担未开票违约金;
驳回建筑集团要求补开对应金额13%发票的反诉请求;
保全保函费无合同约定,非维权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本诉诉讼费、保全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文章插图

判决结果

某建筑集团公司十日内向临沂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327038.59元;
驳回临沂某建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某建筑集团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案例二:保证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郭某(自然人)
被告:胡某(担保人)
代理人:杜祥永、董之 律师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郭某与某珠宝企业、某北京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胡某作为担保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郭某起诉胡某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争议焦点

担保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及履行情况。

法院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担保合同有效且担保人胡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胡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结果

胡某十日内向郭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驳回郭某其他诉讼请求。

业务领域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在多个法律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和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大额经济纠纷
经济犯罪
借贷纠纷
合同纠纷
商事纠纷
婚姻
继承
货款纠纷
房产纠纷
股权纠纷
刑事案件

无论您面临何种法律问题,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杜祥永律师团队都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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