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业深耕,为劳动者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08 人气:0次

在劳动争议领域,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律师至关重要。刘爱玉律师,作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副主任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个人简介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她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执业以来,刘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案件,并为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专业能力与成就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成功案例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

基本案情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白班早上6:50接班,夜班下午5:30接班。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王某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王某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焦点一: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文章插图

焦点二: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即是否受劳动关系限制)。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我方制定“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交接班≠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我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法律层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充分论证张某的情况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通过专业的代理策略和扎实的证据支持,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服务理念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用专业和敬业赢得客户的信任和赞誉。无论是在劳动争议解决、企业合规管理还是其他民商法律服务领域,刘爱玉律师都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刘爱玉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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