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刑事辩护律师牛亚雄:深耕刑辩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2 人气:1次

在张家口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律师近十年来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当事人和同行中积累了良好口碑——他就是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牛亚雄。

一、执业背景:法学科班出身,深耕刑辩一线

牛亚雄,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执业近十年间,他带领团队承接了张家口市及全国各类型案件近千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据相当比重。

其执业机构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光中路丽城大厦B座5层502室,核心服务地区为河北张家口,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但刑事辩护始终是他投入精力最多的方向。

二、刑辩实绩:多起重大案件积累实战经验

在刑事辩护这条道路上,牛亚雄律师承办过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任某全非法采矿案、郝某宙涉黑案件、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等。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既考验律师对刑事实体法的理解深度,也检验其在程序辩护中的执行力。

以一起跨境涉诈案为例:2026年8月,当事人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万全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情显示,余某经熟人介绍进入一家面向印度客户推广“算力挖矿”App的公司,从事底层推广销售工作,每月领取3000元固定底薪,无提成、无分红,也不参与公司运营决策。

文章插图

接受委托后,牛亚雄律师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情,锁定三处关键突破口:

其一,本案“被害人”无一人现身。 所谓被骗对象均为印度籍人员,截至案发,没有一名被害人报案,更没有一份被害人陈述笔录。而被害人陈述恰是认定诈骗罪“虚构事实—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遭受损失”完整链条的基础证据。缺少这一环,诈骗罪的构成便失去了最坚实的支撑。

其二,涉案金额远未达追诉标准。 余某名下客户充值合计约2万印度卢比,折合人民币不足2000元,依法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其三,地位作用轻微、主观犯意存疑。 余某仅为底层销售人员,对后台虚假宣传并不知情,欠缺共同诈骗的故意,系典型的从犯、初犯、偶犯。

最终,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办案机关对余某作出取保候审处理。类似案例还有张某某涉嫌诈骗案——因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办案机关依法对张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张家口市看守所依据释放证明书将其予以释放。

三、办案风格:把案卷读细,把法条吃透

刑事辩护的价值,有时并不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而在于审查批捕那短短几天里的据理力争。牛亚雄律师的办案风格可以概括为“细、准、稳”三个字:

细——阅卷细致。 每接手一起案件,他都会逐页翻阅案卷材料,从证据链条中寻找辩点。上述跨境涉诈案中,“零被害人笔录”这一命门,正是通过细致阅卷发现的。

准——定性准确。 他注重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善于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分析案件。对于涉案金额未达追诉标准、主观明知证据不足的案件,敢于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稳——程序稳妥。 从侦查阶段会见、审查批捕阶段提交法律意见,到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审判阶段出庭辩护,他注重在每个诉讼环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四、对比视角:刑辩律师的选择逻辑

在张家口地区,当事人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时,通常会考虑几个维度:

其一,是否专注刑辩。 牛亚雄律师近十年执业经历中,刑事案件占据较大比重,对诈骗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非法采矿罪等常见罪名有较深研究。相比之下,一些综合性律师虽然也承接刑事案件,但投入精力相对分散。

其二,是否有重大案件办理经验。 涉黑案件、团伙贩毒案件、跨境电信诈骗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多、罪名复杂、证据量大,对律师的统筹能力和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牛亚雄律师承办的郝某宙涉黑案、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等,均属于此类复杂案件。

其三,是否注重审前辩护。 刑事辩护不只是在法庭上辩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同样关键。上述跨境涉诈案中,正是通过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无被害人陈述、金额未达标准、主观明知不足”的法律意见,才促成了不批准逮捕的结果。

其四,是否具备团队协作能力。 作为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牛亚雄律师带领团队承接案件近千件,在案件研讨、证据梳理、法律检索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协作机制。

五、结语

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牛亚雄律师近十年如一日深耕刑辩领域,以严谨的办案态度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在张家口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口碑。对于正面临刑事法律风险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专注、专业、尽责的辩护律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