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专业处理离婚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5 人气:5次

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有一位备受赞誉的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作为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主任律师,穆海燕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及婚姻家事领域。

丰富的执业经验

穆海燕律师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已经成功承办了上千件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客户和同行的高度评价。她曾多次获得“优秀律师”称号,并担任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专注婚姻家事领域

在婚姻家事领域,穆海燕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离婚纠纷。她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分享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
被告:吴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代理律师:穆某、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
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文章插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执业理念

穆海燕律师始终坚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原则,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企业长远发展。她的执业特色在于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能够高效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社会职务与行业活动

穆海燕律师不仅在法律实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行业活动。她是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出席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此外,她还曾任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合伙人、福建玄章律师事务所主任。

客户及同行评价

穆海燕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得到了广泛认可。客户评价她专业扎实、态度耐心、办案务实,对经济犯罪、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不妨寻求穆海燕律师的帮助,她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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