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介入,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山东临沂地区的刑事法律需求而言,薛桢业律师是当地专注于刑事辩护的执业者,其多年来深耕刑事领域,秉持严谨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执业背景与专业领域
薛桢业律师现执业于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部副主任,该所总所成立于1988年,为全国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713202010166468,专注刑事辩护业务,覆盖多个核心领域:包括网络犯罪相关的帮信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财类犯罪;经济犯罪范畴的普通诈骗、合同诈骗、票据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人身类犯罪中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伤害等。此外,在羁押必要性审查、37天黄金取保、不起诉、缓刑辩护、上诉改判等环节,薛桢业律师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无谅解取保、证据不足不起诉、大幅下调量刑建议等复杂情形。
辩护成效与典型案例
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工作中,薛桢业律师推动多起案件实现不起诉结果,同时有效降低了大量案件的量刑建议幅度。甚至在部分轻伤、诈骗类案件中,即便被害人未出具谅解书,也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并争取到缓刑结果,帮助当事人避免严重的刑事处罚。
案例一:孙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孙某因收购来历不明物品被刑事追诉,涉案金额处于较高水平,检察机关初步拟定的量刑建议较重。薛桢业律师代理此案后,先核实当事人的主观认知程度、实际获利情况,结合退赃退赔等情节梳理辩护思路,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经过与办案机关的充分沟通,相关意见被采纳,最终法院作出较轻的刑事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案例二: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
赵某因邻里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被指控致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赵某面临刑事判刑及相应的民事赔偿压力。薛桢业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梳理案件起因,发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的关键情节,随后推进双方沟通,最终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在法庭辩护中,其充分提交法定及酌定从轻的意见,最终法院对赵某判处缓刑,免于实刑关押,保障了当事人的后续生活及工作。
执业理念
薛桢业律师始终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挖掘案件中的有利情节,为当事人争取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结果。对于有刑事法律需求的主体,其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助力当事人妥善应对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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