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伦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企业合规师,专利代理师。现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2022年度和2023年度泰安市优秀律师。2016年至今,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并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荣获“优秀新人奖”。同时,他也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案例一:张某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案
一、案情简介
张某某系一高中生,辍学后进入社会,跟随社会人员从事放贷及催债工作。在催讨债务过程中,使用了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后被以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移送审查起诉。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担任张某某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得出张某某虽有相关行为,但手段次数和程度相对有限等客观情况,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指出张某某催收时处于未成年状态,后经检察机关采纳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张某某的行为虽涉及非法催收债务,但结合其年龄小、受他人影响、参与程度较浅等客观因素,且在催收过程中仅为次要帮助,未对被害人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辩护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阐明张某某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
四、办案结果
经与检察院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刘某某涉嫌出售信息案
一、案情简介
刘某某系国家公职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将获取的相关信息出售给他人,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家属委托律师介入。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担任刘某某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梳理案件中信息的具体性质、数量等细节,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对证据能否认定犯罪提出相关意见,后检察机关采纳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刘某某的行为虽存在出售或发送信息的相关情形,但对于发送信息的具体数量、信息性质等事实存在争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构成犯罪。同时,刘某某在发送或出售信息时,主观上并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实施犯罪,未从中获利,结合其行为情节,不宜认定为犯罪。
四、办案结果
经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三:范某某涉嫌非法经营(体育彩票)案
一、案情简介
范某某从事实体经营期间,通过建立群聊进行空头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体育彩票,公诉机关起诉其非法经营获利金额约240万元,量刑建议约6年。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担任范某某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针对获利金额、犯罪情节、自首等问题提出异议,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调整了获利金额,并认定自首情节。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范某某的行为虽涉及非法经营,但结合其经营过程中部分款项系正常扣除佣金,不应计入获利金额,且其具有自首意愿等情节,可对其从轻考量。辩护过程中,梳理经营流水,区分合法与非法部分,协助核实获利金额,减少退赔及罚金金额。
四、办案结果
经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最终认定获利金额为64万元,刑期从6年调整至3年10个月。
案例四:于某某及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一、案情简介
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经营期间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于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担任于某某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结合其从事物流行业、发票用量不大、主观上为满足客户需求、未用于抵扣税款等事实,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检察机关同意进行合规审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结合其长期从事合法物流经营,购买发票次数少、数额小,主观上并非主动追求犯罪结果,未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等情节,不符合逮捕条件。同时,符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请求检察机关不予逮捕。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对于某某及其公司进行合规整改,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刘伦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多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始终秉持专业、严谨的服务态度,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相关案件的处理结果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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