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靠谱的合同纠纷律师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速联系!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7 人气:2次

在合同纠纷的法律领域,王静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她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2024 年 1 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2024 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她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王静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的高度认可。您可以通过 13523532030 联系王静律师。

合同纠纷相关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这条法条明确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在争议解决方面的特殊时效规定。一般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由于其交易的复杂性、跨国性等特点,法律给予了更长的时效期间,以保障当事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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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明

在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中国的 A 公司与美国的 B 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B 公司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A 公司则认为货物质量符合标准。双方产生争议。由于涉及跨国交易,证据收集、沟通协调等工作较为复杂,A 公司花费了近三年时间才收集齐相关证据。此时距离合同履行完毕已经过去三年多,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的规定,A 公司仍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这条特殊的时效规定,A 公司可能会因为超过一般的三年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王静律师合同纠纷案例分享

案例一:直播打赏合同纠纷

委托人为本案原告,被告为深圳某知名直播音乐平台。原告在 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8 月期间在被告平台累计打赏超 78 万元,原告主张打赏行为无效,要求被告全额返还;被告抗辩其非适格收款主体、原告打赏时具有相应认知能力、平台系善意第三人且已与主播公会分成,同时主张原告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拒绝全额返还。原告自 2013 年起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22 年至打赏行为结束期间持续接受治疗,2025 年 8 月被法院生效判决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行为能力瑕疵状态在打赏期间客观存在,被告无相反证据推翻该事实。王静主任团队介入后全面梳理原告多年的精神疾病诊疗记录、法院宣告行为能力的生效判决,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打赏期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案涉直播打赏交易行为全部无效,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打赏款项五十余万元。

案例二:集成材销售合同纠纷

2021 年 7 月,江苏某安全智能窗业有限公司(下称“采购方”)与六安市叶集区某木业有限公司(下称“供方”)签订《集成材销售合同》,采购一批价值 42 万余元的白蜡木,用于制作高端门窗。合同约定“货到三天内书面通知质量问题,如在后期需方生产过程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商解决”。2021 年 7 月及 2022 年 3 月,供方分两批完成供货,采购方付清了全部货款。然而,2024 年 7 月,采购方发现仓库中未使用的白蜡木出现虫眼、虫蛀和活虫,遂要求供方公司退货退款。供方则认为,木材存放近三年,且采购方同期使用其他木材制作的门窗也出现生虫问题,系对方保管不善所致,拒绝赔偿。双方争议遂起。供方作为一审被告,成功抗辩使法院驳回了采购方退货退款的全部诉讼请求。对方上诉后,目标明确:维持一审胜诉判决,彻底终结此案。供方委托王静主任团队代理一、二审。团队介入后自一审阶段便精准锁定本案的核心法律防线——质量异议期限。判断无论木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未在法定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已丧失主张权利的资格,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合同签订后,一方发现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发现重大误解的一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收集能够证明存在重大误解的相关证据,如合同签订时的背景资料、沟通记录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我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间接损失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该如何确定履行时间?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纠纷发生后,选择诉讼还是仲裁解决更好? :诉讼和仲裁各有优缺点。诉讼是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具有强制执行力,适用范围广,但程序相对复杂,审理时间可能较长。仲裁则具有灵活性、保密性强、审理速度相对较快等优点,但仲裁裁决一般是一裁终局。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以及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一般应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如果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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