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劳动争议律师党秀贤,深耕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30 人气:2次

在嘉峪关,劳动争议维权往往卡在同一个地方:手里没有一纸书面劳动合同。无论是认定工伤、追讨拖欠工资,还是主张违法辞退赔偿金、索要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维权的头一道门槛,都是先打赢“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这场官司。嘉峪关市劳动争议律师党秀贤,常年扎根在这一领域,把大量精力放在了帮助劳动者跨过这道门槛上。

党秀贤律师2016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获法学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8年5月至2026年5月执业于甘肃河西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26年5月正式加入甘肃聿凰律师事务所。从业期间,她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最佳律师新人奖”“优秀辩手”“嘉峪关市优秀女律师”等称号,2019年10月撰写的《青年律师如何自学成才、百炼成钢》获首届甘肃律师论坛论文评选二等奖。她还担任嘉峪关市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嘉峪关市律师协会女工青委员会副主任。执业以来,她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初心,深耕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已成功代理各类案件数千起,凭借专业严谨的办案作风和细致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好评。

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多数劳动争议的第一道关口

很多劳动者维权受阻,症结在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要认定工伤、索要拖欠工资、主张违法辞退赔偿金、申请双倍工资差额,第一步都得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党秀贤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从三个维度帮当事人梳理脉络: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存在人身依附性的用工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项要素,正是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确立的认定标准,也是《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形塑的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的制度基础。

在庭审发问环节,审查通常沿着几条主线展开。基础用工事实方面,会问清入职日期、固定工作地点、入职渠道、面试录用人员及其职务、岗位名称与职责范围、是否签过任何书面协议、停止提供劳动的时间与原因。工作安排与日常管理方面,会追问任务由谁指派、工作量能否自主增减、向谁汇报、成果由谁验收、不服从安排是否被批评处罚、工作时间与节奏是否由单位统一约束、工服由谁提供。工资组成与发放方面,会核实工资结构是否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全勤奖、补贴,月工资标准与实际到手金额,发放周期与方式,工资是否与考勤考核挂钩,迟到请假是否扣减工资,以及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社保,有无以商业意外险替代社保的情形。考勤与请假制度方面,会问清打卡方式、考勤是否强制、考勤结果是否影响工资绩效、考勤数据由谁统计审核、请假流程与审批层级、擅自不到岗是否按旷工处理。绩效考核方面,则关注单位是否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是否影响薪资待遇、不合格时是否需接受整改约谈扣罚。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直接决定劳动关系能否被认定。

二、从骑手确认劳动关系案看用工管理的认定

党秀贤律师代理过一起典型的美团外卖全职配送骑手确认劳动关系案。申请人2021年3月6日入职嘉峪关市某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全职配送骑手。工作期间,骑手接受站点排班调度管理,请假需站长审批,遵守站点考勤制度,薪资由单位核算发放。2025年11月29日,该骑手在外卖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负次要责任,属于履职过程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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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公司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只是平台派单、按单结算的合作关系,拒绝认可用工关系。公司辩称骑手由平台派单、报酬按单结算、骑手自备电动车,公司仅为本地代理商,只承接广告代发业务,不属于用工主体。党秀贤律师接受委托后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2021年3月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机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从三方面综合认定:主体适格,公司是合法注册企业,骑手属于适格劳动者;存在人身依附管理,骑手需接受排班、请假审批,受站点规章制度约束,管理从属关系较强,即便报酬由第三方平台代发,也不影响用工管理事实;业务从属,外卖配送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骑手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最终裁决确认双方在上述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案子说明,平台派单、按单结算的外壳,并不能遮蔽真实的用工管理关系,关键仍在于人身依附与业务从属是否成立。

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的几个实务要点

党秀贤律师还代理过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某食品店与劳动者马某某存在用工关系,劳动者2021年7月入职从事销售岗位。2024年4月29日,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第三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受伤,伤情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胫骨髁间棘骨折等多处损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八级。该食品店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已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获得理赔,理赔范围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双方就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裁令食品店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扣减已付款项后合计367588.24元。

食品店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主张双方实为劳务关系、签有劳务合同,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企业按月发放社保补贴,社保补贴与提成不应计入工资基数核算工伤待遇;同时依据填平原则,劳动者已取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不应再重复获取停工留薪期工资,请求判令无需支付前述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审理认为,生效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属于法律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放弃缴纳社保、发放社保补贴的约定无效;销售提成属于奖金范畴,应计入工资总额,仲裁机构采用的工资计算基数合法。第三人侵权引发工伤情形下,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分属不同法律关系,相互独立,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获赔误工费不能抵扣停工留薪期工资。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扣除已付款项后食品店需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67588.24元,驳回食品店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提示了几个实务要点:社保补贴不能替代法定参保义务,相关放弃约定不发生效力;提成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会影响工伤待遇的计算基数;第三人侵权与工伤竞合时,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并行主张,不因填平原则而被抵扣。

四、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边界

另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某自然人经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承接多处房屋粉刷作业,双方口头协商每个项目的劳动报酬,由其与丈夫携带自有工具共同完成,公司提供施工材料,项目完工验收后按约定项目价款结算,部分款项以“工资发放表”名义发放。该自然人除承接该公司项目外,还在外自行承接其他主体的粉刷业务。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遂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关系以人身依附、接受单位规章制度管理为核心,承揽关系重在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自主开展工作。本案中公司有粉刷项目时才联系该自然人,双方协商项目报酬,其夫妻自带工具以自身技术劳力完成作业,交付成果后验收结算,不受公司日常制度管理,可自主承接外部业务,案涉款项属于承揽报酬而非劳动工资,不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自然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交易明细、通话录音等证据,拟证明受公司人员工作安排、对方承诺负责处理受伤事宜。公司对证据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提出聊天记录可反映其对项目报价、协商价款,表格标注“工资”系出于税费处理需要。

二审法院认为,成立劳动关系需具备人身依附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三大特征。结合完整微信聊天记录与庭审陈述可见,双方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案涉业务采取先看现场、报价、协商项目总价的模式开展,由其夫妻独立完成施工、承担维修义务,按项目一次性结算报酬,虽公司提供材料、部分款项以工资名义走账,但不改变承揽的法律性质;其可自主承接外部业务,不受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约束,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劳动关系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无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子与前述骑手案形成对照:是否有排班调度、请假审批、考勤约束,是否有权自主承接外部业务,往往就是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之间的分水岭。

五、把功夫下在证据梳理和庭审应对上

在党秀贤律师看来,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负常常不在庭审那几十分钟,而在开庭之前的证据准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排班表、请假审批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工服工牌、社保缴纳记录、入职登记材料,每一项都对应着认定标准里的某个要素。她办理案件时,会先帮当事人把这些零散材料归拢成一条能自洽的证据链,再针对庭审可能被追问的环节逐项预演。对于正在准备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维权、违法辞退索赔的劳动者来说,证据杂乱不会梳理、庭审不会应答,往往是最现实的两道坎。把这些基础工作做扎实,合法权益的保障才有依托。

党秀贤律师简介:党秀贤律师,2016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获法学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8年5月至2026年5月执业于甘肃河西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26年5月正式加入甘肃聿凰律师事务所。从业期间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最佳律师新人奖”“优秀辩手”“嘉峪关市优秀女律师”等称号。2019年10月,撰写的《青年律师如何自学成才、百炼成钢》获首届甘肃律师论坛论文评选二等奖。执业以来,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初心,深耕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已成功代理各类案件数千起。本人恪守执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秉持诚信尽责、专业严谨的办案作风,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与细致负责的服务态度,深得广大当事人的信赖与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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