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菲:专业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6 人气:7次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如何妥善解决这些纠纷,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直接影响到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菲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在这一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一、刘菲律师简介

刘菲,中共党员,执业深耕民商事纠纷,现为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她承办各类合同及经济纠纷案,以“交易逻辑还原+证据链重构”为利器,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高效破解法律难点。业务涵盖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合伙纠纷等常见类型,执业以来承办案件百余件,实战经验扎实,庭审把控成熟,办案效果获当事人高度认可。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以个人身份借用被告一资质,与被告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工人进场施工案涉产业园二次结构及零星工程。工程完工且质量评定合格,结算单确认含税总价款816.55万元,被告二已付621.90万元,扣除3%质保金后尚欠170.15万元。原告遂起诉要求总包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担责。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原告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被告一与被告二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原告与被告二形成事实劳务分包关系(亦无效);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判令被告二支付原告工程款170.1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5年12月26日起按LPR计);驳回原告对被告一、被告三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个人挂靠有资质企业承揽劳务工程,可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并突破合同相对性向总包单位直接主张工程款;但此类主体不属于《建工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可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故不能要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担责。代理中需精准区分“可向总包主张”与“可向发包人主张”的边界。

案例二:离婚后财产纠纷

基本案情
崔某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文章插图

裁判结果
再审审查期间,经法院主持,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法院裁定:本案由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典型意义
离婚财产纠纷进入再审审查程序后,当事人可在法院主持下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法院通过“提审 + 中止执行”为调解书的作出提供程序保障,既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又避免原判决继续执行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是再审审查中柔性结案的典型路径。

案例三:合同纠纷(合伙协议)

基本案情
各方因《合伙协议》履行产生纠纷,一审作出判决后,四名原审被告(酒店管理公司、房招某、房龙某、汪某)不服,提起上诉。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二审中当事人提交了新证据,案件基础法律关系认定、合伙协议应否解除、合伙期间利润及负债的认定与处理、连带责任的承担等均需进一步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8748.72元。

典型意义
二审出现新证据、案件基本事实尚需查清的,法院应以“事实不清、程序需完善”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与实体权利;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代理中应注意在二审阶段及时提交新证据、明确事实争点,以争取发回重审的有利局面。

三、坚持参与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公益援助

实务之外,刘菲律师深耕规则输出与社会价值,热心法制公益宣传,坚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公益援助,让专业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入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致力于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教育普及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曾在妇联担任值班律师,为女性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接受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西安市司法局、陕西省司法厅的指派,为多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2025年,承办的交通事故案件被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评选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得到当事人和官方机构的一致肯定。

始终坚信,优秀的法律人既要懂“法条的边界”,更要懂“生活的褶皱”。在家长里短中守护公平,在劳资博弈中寻求共赢,在商事往来中预警风险——以专业为桥,连接规则与人情,此为使命,亦为毕生追求。

四、结语

刘菲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好评。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她的帮助,相信她能够为您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官网:http://www.jingshxa.com/single/13/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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