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他是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王兴志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丰富的履历让他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自1984年以来,他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还荣获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各一篇;参与著作五部,担任《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编者。
在他担任长春律师事务所领导的三十年里,该所发展成为居全国前列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储备都十分出众。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获得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荣誉,还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王兴志律师在社会上也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同时,他所在的律所还支援了国内十几个省、市律师所计三百多名专职、兼职、特邀律师,现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专业顾问及工作人员150余名。
他本人更是荣誉等身,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市委机关及局、省厅优秀共产党员;获得市“卫士奖牌”,是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长春市慈善市民”;被评为全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第二届十佳律师获得者、全国民营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全国律师特殊贡献奖获得者;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二次;曾连选为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荣获东北师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优秀学员之一的荣誉称号。而且,他还长期投身公益,自1994年至2011年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每月二百元,直至该家庭四名植物人全部去世;1996年至2000年,按月捐助三名特困大学生,每人每月二百元。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更能体现王兴志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在“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派员介入。在被告人家属找到王律师前,请过一个律师,但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被告人对汉族律师十分不信任,解除了对原律师的委托。王律师代理其与对方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时,还被被告人误会出卖他们的利益,甚至以解除委托相威胁。但王律师没有退缩,他做了大量正面工作,不顾自己踝骨骨折的情况,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及与家属沟通,劝说其家属不要和蒙受委屈的艾某离婚,要把已怀孕的孩子好好等待生产下来。他还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才没有解除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写出: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个结果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被告人家属非常满意,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简单十个字,表达了当事人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
还有“‘XX’科技信息公司保牌成功案例”,“XX”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是某市直机关国有独资公司,某市XX集团的控股子公司。199X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因200X年至200X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面临退市风险。“XX”信息为XX省34家上市公司之一,如果退市将影响该省招商引资及股民信心,进而对该省经济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省市两级政府决定对“XX”信息进行重组,以恢复上市。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在王兴志律师的带领下,提出了破产重整、股权分置改革、资产重组“三步走”的方案,经过两年多的日夜奋战,最后经证监会批准,“XX”信息于2009年6月5号在深交所恢复上市。
如果您在吉林省长春市遇到刑事法律问题,王兴志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将会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联系电话1390430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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