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兴志,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兴志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不仅是一级律师,更是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曾担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在他的带领下,该所发展成为在全国都名列前茅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储备,都处于领先地位。该所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王兴志在学术研究方面也颇有建树。自1984年以来,他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其中获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各一篇;著作五部,在《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中担任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两书为编者。
他还身兼众多社会职务,是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同时担任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几十年来,王兴志所在的律所支援了国内十几个省、市律师所,输送了三百多名专职、兼职、特邀律师。如今,律所拥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专业顾问及工作人员150余名。
王兴志本人也荣誉等身,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市委机关及局、省厅优秀共产党员;是市“卫士奖牌”获得者,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长春市慈善市民”;荣获全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第二届十佳律师、全国民营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全国律师特殊贡献奖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二次;曾连选为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还荣获东北师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优秀学员之一的荣誉称号。此外,他还心怀社会公益,自1994年至2011年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每月二百元,直至该家庭四名植物人全部去世;1996年至2000年,按月捐助三名特困大学生,每人每月二百元。
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王兴志更是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介入此案。在被告人家属找到王兴志律师前,曾请过一个律师,但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被告人对汉族律师十分不信任,解除了对原律师的委托。王兴志律师介入后,在与对方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时,也被被告人误会出卖他们的利益,甚至以解除委托相威胁。但王兴志律师没有退缩,他不顾自己踝骨骨折的情况,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并与家属沟通,劝说其家属不要和蒙受委屈的艾某离婚,要把已怀孕的孩子好好等待生产下来。同时,他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对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兴志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才没有解除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案子的结果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被告人家属非常满意,还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上面写着“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表达了对王兴志律师人品的敬重。
王兴志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他是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领域的一面旗帜,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王兴志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90430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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