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推荐:河北衡水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6 人气:1次

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联系电话15130891204。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的稳定。在河北衡水,有这样一位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合同纠纷难题。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她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同时担任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在2023年度,她被评为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并且是多家银行律师库成员律师。

王亚娜律师的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涵盖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多个方面。在从业期间,她多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了解一下王亚娜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能力。

文章插图

案例一: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祝某、刘某是夫妻关系,被告是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2月起计付。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他借用配偶、女儿的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同时,他认为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魏某、王某菲则表示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原告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最终,法院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王某需在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并分段计算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在这个案件中,王亚娜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孙某起诉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后,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此处原文未完整描述案情)

如果您在河北衡水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5130891204。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