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刑事辩护律师武乃文的联系电话是15909981818。
在新疆喀什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武乃文。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武乃文,男,汉族,1975年出生于四川省德阳市。自2003年起踏上执业之路,至今已有23年的执业年限。他是新疆壹加壹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着律所主任这一重要职务。不仅如此,武乃文律师还在行业内担任着众多重要角色,他现任或曾任第四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第五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新疆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地区分院人民监督员。他的这些任职经历,充分展示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行业认可度。
在其职业生涯中,武乃文律师也获得了诸多荣誉。2017年、2022年、2025年他分别被新疆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多年来在法律工作中的辛勤付出和卓越表现。
刑事辩护是武乃文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并且贯穿了他的整个执业生涯。他曾先后承办了喀什地区多起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例如兰某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案、李某华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办案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被告人均无罪释放;刘某山涉嫌贩卖毒品罪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娇涉嫌贪污罪案,办案机关部分采纳他的意见,认定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下面来看看武乃文律师主要承办过的一些案件:
2006年,他在巴楚县人民法院承办兰某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案。
2007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卡库扎·亨利、艾利·亚扎迪等外籍人员涉嫌走私毒品(海洛因20.7千克)罪一审案。
2008年,在泽普县人民法院承办郑某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案。
2009年,在泽普县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冯某龙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二审案。
2010年,在莎车县人民法院承办陈某文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案。
2011年,在叶城县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狄某文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审、二审案。
2012年,在喀什市人民法院承办干某东涉嫌介绍贿赂罪一审案。
2013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苏某龙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
2014年,在喀什市人民法院承办司某义涉嫌强奸罪一审案。
2015年,在阿克陶县承办李某华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案。
2016年,在克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刘某娇涉嫌贪污罪二审案。
2017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刘某山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贩卖毒品罪一审案。
2018年,在喀什市人民法院承办白某香涉嫌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案。
2019年,在麦盖提县人民法院承办于某谊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审案。
2020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樊某犯危险驾驶罪二审案。
2021年,在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承办李某祝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审案。
2022年,在泽普县承办杨某因涉嫌赌博罪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2023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克某木·阿不都某提涉嫌危险驾驶罪二审案。
2024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承办杨某学涉嫌犯强奸罪一审案。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武乃文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5909981818,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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