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为你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8 人气:1次

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

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当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而在新乡市长垣市,有这样一位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合同难题。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她深耕法律领域多年,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联系电话就是宁乔姬律师的电话18638323299。

宁乔姬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她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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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合伙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当事人:原告:何某;被告:安某、崔某、刘某、李某、蔡某 关键词:合伙纠纷、不定期合伙、解除合伙合同、合伙清算、重复起诉

基本案情:原告与五被告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采购口罩机经营。六人共同分两期出资支付设备货款,并共同约定分摊中介费用。后因设备出卖方未按约发货,合伙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要求各被告退还合伙出资款遭拒,遂提起诉讼。此前当事人间曾有相关关联诉讼。

争议焦点: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原告是否有权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原告主张退还合伙款项是否成立及金额认定。

裁判要点:本案起诉被告、诉讼标的、案件事实均与前诉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合伙未约定合伙期限,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在合理期限通知后随时解除合伙合同;法律未规定合伙人必须自行清算完毕才可起诉,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出资及剩余财产清晰的,法院可直接处理分割;合伙中介费约定平均分摊,多支出部分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未退回的首期出资款待款项追回后另行处理,已退回留存他人处的二期出资款应予返还。

裁判结果:解除各方达成的口头合伙合同;部分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合伙出资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在这个案件中,宁乔姬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判断,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如果你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宁乔姬律师,她会以专业的服务为你解决难题。联系电话:1863832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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