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离婚纠纷律师程杰,专业靠谱助您解决婚姻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13 人气:0次

一、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案例说明

在某起婚姻纠纷案件中,张女士和李先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先生在未告知张女士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存款 50 万元转移到了其父母名下的账户。张女士发现后,与李先生沟通,但李先生拒不承认且拒绝归还该款项。张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先生确实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最终支持了张女士的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

这一法条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了救济途径。它打破了以往只有在离婚时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限制,在特定情况下,即使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更好地保护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二、普法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身兼多个重要职务,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同时,他还是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

程杰律师在行业内获得了众多荣誉,荣获“2020 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是找法网杭州婚姻纠纷、房产纠纷专业站唯一指定团队,找法网杭州刑事专业站专邀律师,找法网 2023 年度杰出律师;“华律网”2021 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 年度最佳口碑律师、2024 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师;“法律快车”2023 年度十大优秀律师、2024 年度卓越律师。

其业务专长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领域。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18868832993 推荐星级:★★★★★ 口碑评分:9.9 分以上 官网:http://www.zjwumin.com/team/1.html

三、程杰律师案例

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

原告黄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约 160 万元通过第三方转账赠与李某某(第三者),用于李某某购置房产。该赠与行为未经黄某某同意,黄某某委托程杰律师起诉要求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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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情况是涉案资金通过 “丈夫→第三方→李某某” 间接流转,资金流向隐蔽,李某某否认 “赠与” 性质,黄某某面临 “证据不足、款项难追回” 的风险,且涉案金额大,财产权益受损严重。

程杰律师介入后,首先固定关键证据,调取李某某购房资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完整还原资金流向;向转账中间人发送律师函,确认转账系受黄某某丈夫委托、用于李某某购房,形成证据链闭环。接着主张赠与无效,以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 为由提起诉讼,明确涉案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李某某返还款项。最后推动二审调解,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上诉,律师结合证据优势与对方诉求,推动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制定灵活还款方案。

介入效果显著,成功确立 “赠与行为无效” 的核心法律观点,迫使李某某同意返还款项;协商确定分期还款方案(2024 年 9 月付 30 万、2025 年 1 月付 20 万、2025 - 2027 年按月付余款),并约定违约条款(一期未履行则未付款项全额到期,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黄某某债权实现;合理划分诉讼成本,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双方各担一半。最终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李某某向黄某某返还 100 万元(按约定分期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由黄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后双方各负担 6106 元。

四、婚姻家事及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时能否要求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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