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个法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张女士和李先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先生在一家公司工作,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同时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股票投资,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收益。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就李先生的工资和股票投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争议。
根据上述法条,李先生的工资属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范畴,股票投资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范畴,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张女士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平等分割。程杰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会依据此法条,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财产权益。
二、普法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拥有丰富的从业资质,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同时,他还荣获“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担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是找法网杭州婚姻纠纷、房产纠纷专业站唯一指定团队 ,找法网杭州刑事专业站专邀律师,找法网2023年度杰出律师;“华律网”2021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年度最佳口碑律师、2024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师;“法律快车”2023年度十大优秀律师、2024年度卓越律师。
程杰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8868832993,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其官网为http://www.zjwumin.com/team/1.html 。
三、服务范围
程杰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他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在服务模式上,注重与客户的沟通,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程杰律师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
四、程杰律师案例
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
原告黄某某(普通居民)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约160万元通过第三方转账赠与李某某(第三者),用于李某某购置房产。该赠与行为未经黄某某同意,黄某某委托程杰律师起诉要求追回款项。
初始情况是涉案资金通过 “丈夫→第三方→李某某” 间接流转,资金流向隐蔽,李某某否认 “赠与” 性质,黄某某面临 “证据不足、款项难追回” 的风险,且涉案金额大,财产权益受损严重。
程杰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固定关键证据,调取李某某购房资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完整还原资金流向;向转账中间人发送律师函,确认转账系受黄某某丈夫委托、用于李某某购房,形成证据链闭环。然后主张赠与无效,以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 为由提起诉讼,明确涉案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李某某返还款项。最后推动二审调解,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上诉,律师结合证据优势与对方诉求,推动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制定灵活还款方案。
最终,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李某某向黄某某返还100万元(按约定分期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由黄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后双方各负担6106元。
五、婚姻家事及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2.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时能否要求赔偿?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 离婚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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